齐抓共管 积极构筑林区城镇火灾防控一体化格局

16.03.2015  10:57
 

林业厅政府网3月16日讯     2014年,林区消防工作在自治区政府、林业厅、林管局、大林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立足林区实际,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狠抓消防工作责任状落实,强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断夯实消防安全基础,取得了2007年以来连续8年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显著成绩。

一、推行层级管理,全面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

林管局消防委员会办公室(大林公安消防支队)在林管局领导下,积极工作,按照《自治区消防条例》落实责任。林管局将消防工作和目标任务纳入各单位经济目标责任书当中,强化消防工作责任。 一是 以贯彻落实《自治区消防条例》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为主线,不断强化各级组织的消防责任。 二是 推行多层级管理,建立健全各种消防管理责任制度,层层签订消防工作责任状,落实责任; 三是 编织全员防控网络,对辖区单位实行户籍化管理,网格化运行,增强防控能力。

二、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消防基础工作

林管局每年在完成与自治区政府签订的消防工作责任状的同时,积极努力改善林区消防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状况。 一是 专项资金投入加大。2014年,林区各企事业单位消防专项经费投入478万元,用于整改火灾隐患、购置消防器材装备、逃生自救器材、维修和建设消防水源等。 二是 整合资源,全力打造林区火灾防控格局。林业局与当地政府建立防火联席制度,地企有关部门的联合行动,开展在重点时期时段巡逻、清理柈子城、疏通防火通道等工作 。 三是 健全完善监督检查考核激励机制。公司对各企事业单位消防工作进行年度考核验收,对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成绩突出的单位法人予以3—5000元的奖励,对不合格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三、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合力整治安全隐患

林管局消防安全委员会和公安消防部门继续深入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确保火灾隐患全部跟踪解决。 一是 发挥消防大队和派出所的优势,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消防大队监督人员深入重点单位,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派出所按分工管辖对三级单位和居民区开展消防管理,确保不漏控不漏管。 二是 深入开展专项检查整治。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林管局及各企事业单位组织公安消防、治安、林业局防火、安全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检查组,开展全面细致的火灾隐患大检查。去年共组织专项工作组309个次,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和问题923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923份。 三是 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在“清剿火患”战役、震慑四号、五号专项行动中,针对突出消防安全违法违规问题,强化消防行政执法力度。行动中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264件,行政处罚179起。

四、深化消防宣传培训教育,提高消防管控能力

消防支队把强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作为一项长效机制,长期贯穿于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之中。 一是 举办培训班,全力培养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由消防专业人员授课,讲解消防专业知识。全年共举办单位负责人、管理人以及重点工种、重点岗位人员培训班84期,参培人员6800余人。 二是 开放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基地。林区20个消防宣传站全年开放83次,接待参观的职工群众、中小学生达9000余人次,增强了职工群众的应急逃生技能、消防安全意识。 三是 充分利用“119消防日”林区“513”消防宣传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通过街道游行宣传、板报、横幅、电视广播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等消防常识和法规。(胡广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