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工商局四项措施积极部署元旦春节市场专项整治

24.12.2015  18:49

 

2016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保障“两节”期间市场繁荣稳定,维护节日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人民群众过上安全、祥和的节日,鄂尔多斯市工商局四项措施积极部署元旦春节市场专项整治。

一、强化重点领域,明确重点环节监管。一是紧紧围绕社会关注热点、消费者投诉焦点、侵犯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行为,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消费品作为监管重点,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重点查处名烟名酒、服装鞋帽、箱包、日化用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美容美发、餐饮、汽车配件、手机、药品、保健品等集中消费的行业。二是重点打击虚假宣传、虚假标识、侵犯消费者权益等欺诈性销售行为;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傍名牌”、各类商业促销广告及商家利用“打折销售”、“返券销售”、“让利销售”、“抽奖”等各类名义的宣传活动从事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三是以深入开展诚信市场和文明集市创建活动为契机,加大各类市场检查指导,规范经营行为,不断强化经营者的自律意识、服务意识、品牌意识。重点检查批发市场、商贸集中区、经营者仓储地、商场超市等集中交易区。检查商家宣传单、店堂公告、预付卡和格式合同文本等霸王条款行为。四是加强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加大对网络商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虚假广告、夸大宣传、商标侵权、网上合同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五是强化重点商品质量抽检工作。配合市局做好流通领域重要生活消费品和消费者集中投诉商品的质量抽检工作,将抽检工作与案件查办紧密结合,严格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违法经营行为。六是针对节日市场的特点,开展各类重点市场监管。加强对直销活动的日常监管,引导直销企业规范经营;加强对传销活动的监管,有效预防打击传销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文化市场监管,扫除淫秽色情出版物和其他各类非法出版物;加强旅游市场监管,检查旅游商品质量,查处旅游合同违法行为等。

二、加强协调配合,共同管好节日市场。市局各科室、各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加强节日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同时,要主动加强与公安、食药、质检、农业、物价、粮食、旅游、经贸、商务等有关部门的协同协作,加强信息通报,要以有效预防和有序处置为重点,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对处置措施,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切实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共同维护好节日市场繁荣稳定。

三、畅通维权渠道,提高消费维权效能。一是充分发挥12315网络作用,严格落实12315电话值班值守制度,畅通通讯联络,对外公布的举报电话要确保有人接听,并及时安排人员赶赴现场,做到有诉必复、有案必查。二是大型商场、主要景区景点等要在醒目处设置“12315”投诉台,方便群众咨询、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三是要及时解答、受理、分流、督办和查处节日期间消费者有关咨询、申诉和举报,依法处理“两节”期间消费者投诉举报,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四是要认真梳理分析节日期间12315数据,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有针对性地加强市场监管,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取得成效。为确保全市2016年元旦春节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全力抓,各内设职能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总会计师任副组长,各科室、协会、中心负责人、各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负责人任成员的“两节”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市场科,负责专项整治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市局还将派指导督查组适时赴各旗区进行指导并督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走过场、不按规定履职尽责、涉嫌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依照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尹书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