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日报:《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月1日起试运行

20.11.2014  20:31

9月19日 2版 王平 任恒君

10月1日起,《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开始试运行。届时,全国县级税务机关办税业务流程将执行统一标准,纳税人有望享受到同样的基本纳税服务。
        据了解,《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包括9大类72项212个服务事项1120条服务规范,包括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等内容,每个服务事项分为基本规范和升级规范并不断提升拓展,基本涵盖了纳税人经营运行中的涉税事项。《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以最新文件规定为依据,既可为纳税人提供清晰详细的办税指南,又可为税务干部开展纳税服务工作提供操作手册。

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印发后,自治区国税局立即行动,召开全区盟市局长会议,部署纳税服务规范试运行工作,研究制定纳税服务规范推行方案,明确具体工作措施和要求,确保纳税服务规范顺利落地实施。9月3日,在全区盟市局长会议上,自治区国税局局长张社安要求全区各级税务机关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规范的试运行工作,全面深入学习纳税服务规范。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加大责任考核力度,明确各基层局一把手为抓纳税服务规范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为直接责任人。把纳税服务规范落实作为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将纳税服务规范的要求细化为科学完善的绩效管理指标,严格落实到部门、岗位和个人。结合全区纳税服务规范实际情况,明确树立标杆、以点带面的推行方案。认真做好纳税服务规范学习培训工作,于9月15日至17日举办盟市国税局规范试运行师资培训班,保证全区广大国税干部熟练掌握规范要求。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站、短信微信平台、办税服务厅,12366热线电话、纳税人学校等渠道,认真加强纳税服务规范的推广宣传,主动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推进纳税服务规范落实。建立顺畅高效的问题沟通反馈机制,把基层难以解决的问题用最顺畅的渠道反映上来,研究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