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在内蒙古国税局召开跨区域经营汇总纳税征管研讨会
31.03.2016 16:05
本文来源: 国家税务局
3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王相坤副处长一行在内蒙古国税局召开跨区域经营汇总纳税征管研讨会,研究进一步深化国税、地税深度合作,了解大企业跨区域征管情况。内蒙古国税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谭珩,内蒙古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长在参加研讨。
谭珩副局长指出,跨区域经营企业税收分配既涉及各相关地区财政利益,同时也关乎到民生问题,做好此项工作意义重大。各级税务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经验,客观反映存在问题,为总局探索建立跨省区税收综合征管办法提供参考。并就分配原则和分配方法提出了三点建议: 一是 建议将跨省区经营大企业的税收分配权提升至国家税务总局,由大企业司协调相关业务司局出台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跨区域经营汇总税收分配办法,既能平衡各方利益又便于遵从。 二是 国家税务总局应建立跨省区经营大企业信息管理平台,保证信息完整、公开透明,相关税务机关实现信息共享,以提高对跨区域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是 税收要尽量体现在价值创造地,特别是资源开发企业,税收分配应保障资源开采地的利益。内蒙古地税局刘长在副局长也强调跨区域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信息透明公开的重要性。
王相坤副处长表示,此次来内蒙古听取国、地税关于跨区域经营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模式,收获颇深。将把内蒙古国税局、地税局的意见和建议带回国家税务总局,作出专题研究报告,供领导参考。
内蒙古国税局、地税局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和部分大企业财务负责人在研讨会中就优化跨区域经营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工作模式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本文来源: 国家税务局
31.03.2016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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