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促进准旗煤炭资源就地转化

25.12.2015  11:30

  作为全国第一大产煤旗县,准格尔旗面临资源依存度高、产业结构单一、产业链条短等诸多挑战。拼资源、拼消耗的老路子已经走不通了,新常态下,如何抓住机遇,加快转型发展步伐,是摆在准格尔旗面前的第一课题。

  一、促进煤炭资源就地转化的经济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内蒙古时指出“要发挥比较优势,把资源型产业发展的重点放在资源转化增值上,改变挖煤卖煤、挖土卖土的粗放型资源开发模式。要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和产业精深加工度,把资源转化增值这篇文章做好。”据统计,把煤炭转化为终端产品,与初级产品相比,价值相差几倍、甚至几十倍。煤制甲醇可增值约4倍,煤制油可增值8-12倍;煤炭深加工循环经济产业链,平均比单纯输出煤和电增值6-10倍。目前准格尔旗建成及在建煤炭产能3亿吨以上,而煤炭就地转化量却仅为1700多万吨,转化率不足10%,而且只有火电、油品、甲醇等几种初级转化产品。

  截至2014年底,准格尔旗大路煤化工基地共引进工业项目36个,累计完成投资477亿元,其中投产项目15个。全年生产各类化工产品273万吨,增长35%;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100.8亿元,增长10%;工业增加值43亿元,增长5.4%;销售收入111.6亿元,增长26.4%;国税入库税收39807万元,其中增值税30006万元,消费税927万元,企业所得税8874万元。加快煤炭资源就地转化,走依煤而电、依煤而化、依煤而冶的道路,着力打造“煤炭转化”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有利于促进准格尔旗经济税收健康发展。

  二、准格尔旗煤炭资源就地转化现状

   (一)立足煤炭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现代煤化工

  《煤炭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提出,“在内蒙古、陕西、山西、云南、贵州、新疆等地选择煤种适宜、水资源相对丰富的地区,重点支持大型企业开展煤制油、煤制天然气、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等升级示范工程建设”。自治区提出8331战略、 “五大基地”建设。一系列有利政策的扶持,为准格尔旗煤化工产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保障。目前,《准格尔旗大路国家级现代煤化工产业基地规划》正等待国家批复。2015年,中海油、北控、河北建投3个煤制气和伊泰200万吨煤制油项目有望得到核准,久泰二期60万吨烯烃、久泰8万吨顺丁橡胶项目力争建成投产。同时,中电投煤制烯烃项目、天津渤海化工综合基地项目各项工作也在稳步推进。着力推动煤化工产业向长链条、多产品、终端化、高附加值方向发展,逐步形成煤—电—煤制油—煤制油深加工、煤制甲醇—甲醇燃料—甲醇下游产品及其精细化学品、煤—电—电石及其下游产品等煤化工产业链和集群。

   (二)立足坑口电厂建设,大力推进煤电一体化

  国际上比较理想的煤电一体化常常是坑口建电厂,然后把电卖给电网。2015年3月27日,蒙西至天津南特高压交流工程准格尔汇流站工程正式开工建设,工程建成后,新增外送能力约800万千瓦,年送电量约400亿千瓦时,为准格尔旗发展煤电一体化提供了基础保障。2015年,准格尔旗酸刺沟、罐子沟等7个电厂、600万装机有望纳入国家大盘子;蒙泰2×30万千瓦热电厂、北方联合电力魏家峁2×60万千瓦电厂预计建成投产,将新增电力装机180万千瓦。大力推进煤电一体化,能够最大程度发挥出产业聚合效应,实现变输煤为输电,黑色能源绿色发展、高碳能源低碳发展。

   (三)立足高铝煤炭资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准格尔矿区是高铝煤炭资源集中区,煤层中伴生的氧化铝和金属镓有含量高、分布均匀、储量大的特点,煤田范围内伴生氧化铝储量30多亿吨。2014年产原煤2.66亿吨,其中高铝煤产量为1亿吨;每年产生的粉煤灰达300余万吨,到2015年将达到1700余万吨。积极拓展粉煤灰的综合利用领域是准格尔旗煤电煤化工产业可持续发展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也是准格尔旗暨煤炭生产行业之后的又一重大税源。目前《内蒙古准格尔旗煤电灰铝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基地发展规划》正等待国家批复。神华准能、开元铝业、大唐集团等多家企业已入驻园区,并成立专业的研发中心开发本项目。2015年6月,神华4000吨粉煤灰提取氧化铝项目进入第7次试验验收阶段,项目取得重大进展。

  三、税务机关在促进煤炭资源就地转化中的作用

   (一)争取政策扶持,提升发展活力

  税务机关应努力做好“放水养鱼”的文章,为企业转型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为促进煤化工项目长期健康发展,税务部门应立足实际,主动作为,突出政策引导,积极建言献策,努力争取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在利用高铝粉煤灰生产氧化铝的项目的同时,还可以联产活性硅酸钙、分子筛、氢氧化铝等副产品,如果将这些副产品列入国家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给予税收等优惠政策待遇,将为企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二)加强税收征管,促进实现税收

  目前,园区共有投产项目15个,其中实现增值税税收的企业仅3个。由于煤化工企业设备投资所占比重较大,且部分企业一期、二期甚至三期项目滚动开发,造成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增长速度不对称,长期未实现税收。这种情况的出现,除了近年煤化工产品价格下降,销售增长乏力等客观原因外,还有一些主观原因。基层税务部门要强化管理,不断规范企业抵扣行为,重点检查人为修改进销项结构等消化和扭曲应纳增值税行为,促进企业早日产生利润,尽快实现税收。

   (三)做好风险监控,防范涉税风险

  煤化工项目产业链条长,投资大,投资回收时间较长,市场风险高。尤其是近年来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能源市场低迷,不少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遇到销量下降、资金回笼难、建设工期拖延等难题。税务部门一是要加强精细化管理,针对各个企业建立专门台账,实时跟踪企业的生产、销售、税收情况,保证税源良性增长,保证国家税款安全;二是要加强企业涉税风险管理,充分利用风险监控系统,及时进行风险预警并核实疑点信息,帮助企业防范涉税风险;三是加强纳税评估与稽查,规范企业涉税行为,营造良好税收环境。

   (四)提升服务水平,促进企业成长

  煤炭资源就地转化涉及到的行业主要是煤化工、煤电铝等高新技术产业,行业专业性较强。税务部门应主动对接高新技术企业需求,建立专业管理服务队伍,从加强政策宣传、深入走访调研、优化纳税服务等方面入手,切实帮助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提升企业竞争能力。一是加强政策宣传辅导,定期梳理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确保企业第一时间知晓,第一时间享受。二是推行优质便捷的纳税服务。设立办税“绿色通道”,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全过程跟踪纳税服务,做到重点企业专人联系,重点项目全程跟踪。针对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的风险点和管理盲区,结合税收政策提出经营决策参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 李中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