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资源税改革全面推开首月 进一步减轻税费负担

20.09.2016  21:14

  记者从自治区地税局获悉,8月份是资源税全面改革实施后的首个征收期,截至8月31日,全区资源税申报入库7.68亿元,同比减少9.7%。其中,此次改革所涉及的矿产税目申报入库0.97亿元,同比减少19.82%;此前已经实施资源税改革的原油、天然气、煤炭、稀土、钨、钼等申报入库6.71亿元,同比减少7.49%。

  据了解,全面推开资源税改革是继营改增之后今年又一项重大的税制改革。从7月1日起,资源税改革全面推开。7月中旬,我区矿产品资源税税目、税率获批,资源税改革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此次资源税全面改革,我区所涉及的矿产税目共计48种。截至8月31日,除16种矿产税目零申报以外,有税申报的矿产税目32种。其中,改革后资源税费负担增加的有铜矿和石墨矿2种,税费负担持平或降低的有30种,石灰石和铁矿石减幅较大。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区在拟定铁矿石资源税税率时,在测算的基础上再降低了一个百分点,即由6%降低至5%。此外,受到此次改革不再对共生矿和伴生矿征收资源税的影响,部分有色金属共伴生矿企业资源税费负担在改革后降幅较大。

  据了解,从首个征收期综合情况来看,资源税改革效果初步显现。取消矿补费等措施起到了资源税改革清费的作用,对共伴生矿不征税以及扩大衰竭性矿山、填充式开采等减免税范围等措施,进一步减轻了纳税人税费负担。(记者阿妮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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