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确气象职责

08.02.2016  10:02

  中国气象报记者黄姿娜报道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建立健全广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要求气象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应当及时将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通报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并明确气象部门负责为应急处置提供气象监测数据和气象预报信息,为及时预警和处置环境事件提供给科学依据。

  《预案》明确了突发环境事件的分级及工作原则,并对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后期工作、应急保障等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预案》提出,根据不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需要,成立相应的应急工作组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由自治区气象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成的气象组,主要负责组建气象保障专业队伍,负责日常气象资料的收集和研判,向自治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相关区域气象资料和天气预报信息。

  《预案》还要求,各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相关部门,要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当面告知等渠道或方式向本行政区域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并通报可能影响到的相关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