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党委第一巡视组向阿拉善盟反馈巡视情况

19.01.2016  13:11

   按照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于2015年9月10日至10月15日对阿拉善盟开展了巡视。2015年11月21日,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各巡视组巡视工作情况汇报;2016年1月6日,自治区党委“五人小组”听取了关于2015年第三轮巡视综合情况的汇报。

  1月18日,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向阿拉善盟反馈了巡视情况。反馈会前,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刘惠传达了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在“五人小组”会上的讲话精神,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组长郑祖敏反馈了巡视意见,阿拉善盟委书记包钢签字接收了对阿拉善盟委和对本人的巡视反馈意见。

  巡视组指出,阿拉善盟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有: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部署多,督促落实不够,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有所欠缺,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过问不多,关注不够,责任制没有落到实处。一些部门单位重业务轻党建,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主体责任层层压力传导不够,纪委对同级党委和班子成员监督不力,缺乏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城镇规划审批和建设不够规范,随意性较大,管理体制不顺。房地产开发商违法拆迁、一房多卖,群体性上访事件时有发生。个别管理部门监管不力,存在先征后返土地出让金、欠缴土地出让金以及未批先建和边批边建等问题。个别项目未履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程序。个别人员存在虚报冒领套取涉农涉牧资金行为。对个别干部考察不够深入,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公务用车管理不够严格。个别干部作风不实。有的干部责任担当意识不强,思想保守,履职不尽责,行动慢半拍,有等、靠、观望现象,个别执法人员徇私枉法、工作作风简单粗暴。同时巡视组还收到了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部门办理。

  反馈会上,巡视组向阿拉善盟盟委提出了四个方面的整改意见建议。一是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二是强化监督责任的落实。纪委要充分履行协助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职能,全面落实“三转”要求,不断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执纪监督,加大问责力度。三是加大对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要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风险防控制度,坚持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四是坚持民主科学决策,规范选人用人工作。要健全完善民主决策制度,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切实解决“三超两乱”问题。

  阿拉善盟委书记包钢表示,一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巡视组反馈的意见,把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高标准、严要求地抓好整改落实,抓紧制定整改方案,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部门、任务、责任和时限,建立整改台账和销号制度,不打折扣、不搞变通,确保巡视组反馈的每一条意见、每一个问题都整改落实到位,以实实在在的成效让自治区党委放心、让干部群众满意。

  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副组长王宏亮,阿拉善盟盟委、人大工委、行署、政协领导班子成员,法检两院主要负责同志,盟纪委、盟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盟巡视联络办负责同志以及三旗四区党委、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 李中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