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质监局关于注销/暂停2016年第一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通知

13.04.2016  12:21
呼伦贝尔市质监局(市场监管局),相关检验检测认证机构:
      呼伦贝尔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等2家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未向自治区质监局提出复查申请,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63号)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注销上述2家机构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阿荣旗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阿荣旗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有效期已于3月到期,该实验室已向区局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研究,决定暂停其实验室的计量认证资质,暂停截止日期至2016年8月30日。
    现将注销/暂停2016年第一批4家机构名单公布(机构名称见附件)。被注销/暂停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的机构,不得使用资质认定标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请当地质监部门收回被注销的计量认证证书、能力附表及标志章,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监督。


    附件:2016年注销/暂停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名单(第一批)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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