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三季度呼和浩特市地区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

18.11.2015  10:45

            2015年第三季度,呼市质监局在市委、市政度和自治区质监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首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适应新常态,质量安全得到保障,质量基础不断强化,质量水平稳步提升。
            一、质量安全状况
            1.质量基础工作情况。加大培育自主品牌力度,重点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名牌产品。推动大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开展自主品牌价值评价工作。今年继续加大对名牌产品的培育力度,对16家企业进行了名牌产品的参评工作,确保在2015年呼和浩特市地区的内蒙古名牌产品总量达到40个,质量奖现场评审工作已全部结束,通过对13家规模以上企业的现场评审工作,将会评出第二届呼和浩特市质量奖获奖企业,对呼市地区企业在提高市场竞争力中具有重要意义。积极推动已立项的地方标准制定项目,有4个2014年立项的项目完成了征求意见阶段程序;推动内蒙古仁达特种线缆有限公司积极申请采标标志;6家企业备案21个企业标准,较去年同期增长了55%;两家国家级标准化试点工作有序进行。推动伊利、蒙牛等6家企业积极申报修订自治区地方标准,有16项标准被列为自治区2015年地方标准项目。
            2.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第三季度自治区监督抽查合格批次为198批,不合格批次为28批,产品合格率为87.61%。全市共有生产许可证企业104家114个获证单元,正在办证企业1家,总体质量水平平稳。主要采取了专项监督检查、日常巡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等多种措施,强化证后监督,督促企业持续稳定地保持必备生产条件,确保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呼市质监局玉泉区分局共抽查辖区内20家生产企业16个产品31个批次,不合格1个产品2个批次(均为外墙涂料),合格率93.5%。
            3.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情况。开展了两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下发了《关于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根据工作部署和要求,开展了可供热锅炉、液氨制冷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交通领域使用的电梯以及易燃易爆和气瓶充装站等重点危险源的特种设备进行了检查。主要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建立情况;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情况;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情况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进行检查。为了使节日期间的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能取得实效,我局对各旗县分局的检查情况进行了督查,节日期间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08家,检查特种设别1086台;其中锅炉32台;电梯987部、压力容器69台;厂内机动车辆96台;索道2条;气瓶充装站15家。检查的一般隐患45项,已整改42项,整改率为93.39%。为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第三季度对新安装特种设备进行了检查验收,通过现场设备安装情况和资料审查,对我市新安装的1647台特种设备进行了注册登记,发放了使用证。
            4.12365投诉受理情况。呼市质监局通过内蒙古质监局12365电话投诉举报平台共受理呼市地区举报投诉298起,其中电梯投诉178起,占60%;加油机、计价器、电子秤等民生计量投诉102起,占34%;家用汽车三包投诉11起,占4%;产品质量投诉3起,占1%;假冒伪劣产品、无证生产4起,占1%。
            二、专项监督检查情况
            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专项检查。为进一步规范认证市场,保证管理体系获证企业的有效性、一致性,呼市质监局在全市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专项检查行动,督促获证企业有效运行管理体系,提高管理水平和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及顾客满意度。同时通过对获证组织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效性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认证机构的认证行为。  此次专项行动,共随机抽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证企业26家,涉及建材、电子、农产品贸易等多个行业。检查将从文件检查和现场检查两个方面入手,重点检查认证机构与获证企业签订的合同是否符合要求、审核计划内容是否齐全、审核报告是否齐全完整且符合实际、认证机构审核报告和审核记录与获证企业的实际是否相符等方面。
            2.  油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按照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大气和水环境治理综合督查整改方案》要求,由呼市质监局负责呼和浩特地区的油品质量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为及时全面掌握全市油品质量状况,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生命健康安全,呼市质监局在全市开展了油品质量监督监督抽查工作。  本次监督抽查将对全市加油站、储油库、油品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的93号、97号车用汽油、0号、-10号车用柴油按《呼和浩特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呼和浩特地区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车用汽油、车用柴油产品质量专项抽查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抽样。截止目前抽取的18个样品已送往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3.  资质认定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抽查。按照自治区关于开展检验机构专项检查要求,呼市质监局与自治区专项检查组联合开展了食品、消防电气、环境监测和职业卫生等行业资质认定获证机构监督抽查,已检查机构12家。检查组围绕机构行为规范、组织和管理、检查管理、上次评审整改意见落实和日常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检查。经检查确认,机构管理体系能够有效运行,但在管理体系培训、关键环节监督、申投诉处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符合。  检查组就发现的问题与机构进行了沟通,提出了整改意见。
            4.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持续开展了压力管道、燃煤锅炉、电梯安全大会战三大战役。电梯大会战情况,维保单位自查电梯10560余部,发现存在隐患电梯数172台,整改隐患106台,采取监护措施电梯65台,主动停用电梯6台。对采取监护措施的65部电梯,责令期限解决存在的问题。全市15年以上老旧电梯截至目前统计721台。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情况,呼市质监局下发了开展燃煤节能减排攻坚战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确立了工作目标和工作内容,自2013年开始,呼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实施燃煤供热锅炉燃气化改造的通知》,市政府投资5个亿对259座锅炉房进行改造,更换燃煤锅炉213台,今年将有18台燃煤锅炉进行改造,我局对锅炉定期能效测试工作正在督促企业开展。压力管道隐患治理情况,呼市质监局根据呼市安委会《关于下达全市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隐患整改治理任务的通知》要求,对列入隐患整改任务表的呼和浩特市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燃气管道未经安装监督检验、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召开了协调会议。96116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设情况,借用自治区特检院96116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做好监管工作,目前,已在呼市市区建立28个网络交叉式救援站点,每个站点覆盖600到800部电梯,市区覆盖面达到95%。
            5.产品质量专项检查。开展了危化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工作,抽查了5家危化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管理工作和特种设备使用情况。重点检查危化品生产企业是否超范围生产、原辅料进货把关验收、成品出厂检验等10个方面。检查中发现企业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要求正常生产经营;开展了以羊绒制品、学生校服、絮用纤维制品、液化石油气、建材产品(建筑聚苯乙烯夹芯板、建筑防水卷材、塑料管材、外墙保温材料)、电线电缆、节水产品(节水滴管带)、复混肥料、车用汽柴油、食品相关产品等10类重点产品的工业产品质量提升工作;加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控制和减少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检查了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3家;对全市建材产品开展全面整治,突出对近两年国家监督抽查或自治区监督抽查中发现实物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消费者投诉和相关部门通报过问题的生产企业、列入工作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或“3C”强制认证目录产品的生产企业以及绝热用技术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建筑用金属面绝热、混凝土路面砖、普通烧结砖、烧结多孔砖、轻集料小型空心砌块等产品为重点整治对象。
            三、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监督抽查主要问题分析。目前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都能按照获证时的状态组织生产,产品质量保证能力较强,监督抽查时产品合格率偏高。建材产品中烧结多孔砖不合格项目为强度等级,主要是因为企业规模小,生产工艺落后,企业没有专门的检验室,质保能力弱。羊毛围巾主要是纤维含量不合格。一般用途单芯硬导体无护套电缆、聚苯乙烯绝缘电线主要是浸水成品电压试验中击穿项不合格。
            2.特种设备隐患问题分析。人机矛盾非常突出,部分企业的主体责任不明确、不落实的现象存在。部分取得许可资质的企业制定的质量管理手册、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形同虚设,没有落实都实际工作中,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不重视,使用员工纪律松散,没有安全责任心,有章不循,违章作业的现象存在。
            3.标准化方面的原因分析。企业对标准化体系建设、良好行为企业建设、采标等工作积极性不高。主要是由于工作建设周期长,短期内难以显效,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标准化工作意识不强,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对标准化工作的激励制度不完善。
            4.质量管理方面存在不足的原因分析。部分企业质量管理制度不健全,质量责任落实不到位,在检验人员、检验设备上投入不足,出厂的每批次产品没有严格按照标准开展出厂检验,部分小企业(小作坊、个人工商户)对质量的认识只停留在表面上,这些现象影响了辖区产品质量管理整体水平提升;全市地区名牌产品数量与经济发展现状相比还不匹配,多数名牌产品深加工能力不太强,相关产业链较短,区域产品的集聚效应还不明显,还未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竞争力,一些企业品牌意识不强,不利于提升企业的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1.加大服务和培训力度。督促和帮助企业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强化企业质量教育及质量管理服务,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制,努力帮助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争取和创造条件帮助企业培训技术人才,从而提高产品和经济效益。
            2.大力实施品牌带动战略。以培育名优企业为突破口强化品牌带动,发挥企业引领作用,鼓励企业积极申报自治区政府质量奖,推动更多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加大品牌创建力度,引导企业实施卓越绩效管理,规范产业发展,提升产品质量。
            3.抓落实,夯实质量基础。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及《呼和浩特市推进标准化工作行动计划》中2015年度工作任务,鼓励企业积极申报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引导企业采用先进国际标准,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帮助企业制定满足市场需求、具有竞争力的企业内控标准,为产品质量提供技术保障,狠抓质量安全标准和其他强制性标准的贯彻实施,重点监督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加大对企业执行标准的监督检查,全面提升企业技术、管理、工作标准化管理水平,继续加强民生计量工作,加大能源计量监管力度,加强重点行业安全用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重点关注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相关的集贸市场、便民超市、医疗器械及“民用四表”等领域的计量监管,扩大民生计量器具免费鉴定范围。加强对重点能耗企业能源计量监督管理,严格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生产许可证管理,推进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和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的实施,估计企业建立精细化管理要求的能源计量工作平台,推进节能减排。
            4.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建立以监督抽查为主。定期监督检查为辅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建立质量预警机制。对于监督管理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落实整改,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5.加大特种设备监察力度。加强对43项重点隐患的跟踪治理,建立一企一档的整改落实档案,督促旗县分局做好落实工作。建立监察和检验信息平台,做好对接工作,实现监察、检验信息共享。逐步实施行政许可下放和分级管理工作,与旗县分局做好对接工作。开展电梯大会战,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持续推进特种设备信息化建设,对车用气瓶实现信息化管理,推进电梯远程监控和96116电梯应急救援平台运用,提升电梯应急救援处置能力。继续加大电梯、压力容器、气瓶等专项整治工作,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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