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自治区第三轮被巡视地区党组织整改情况通报

31.05.2016  11:03

  根据自治区党委对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15年9月到11月,自治区党委共派出10个巡视组,对阿拉善盟本级和24个旗县(市、区)进行了常规巡视,反馈意见后,各地都制定了具体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要求、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巡视组共向25个地区反馈“六大纪律”和“四个着力”方面存在的问题317个,被巡视地区将反馈的问题细化或合并成532个,已经整改完成425个,正在整改107个,整改完成率80%;移交涉及领导干部问题线索634件(其中涉及厅级干部43人,处级干部151人),已经立案4件,其中涉及县处级领导干部2人,县处级以下干部2人。

   阿拉善盟

  巡视组反馈1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1个。

  ●决定撤销阿拉善左旗敖伦布拉格产业园区,核销领导职数,已对现有干部和工作人员妥善安置。

  ●针对城镇规划、建设监管弱的问题,修编了巴彦浩特城市总体规划和17项专项规划。

  ●加强土地管理,处置土地违法案件43起,土地闲置15宗、面积36公顷,追缴土地出让金5宗,共1580万元。

  ●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625名,其中处级115名,在全区率先完成超配干部消化任务。

  ●加强环境保护,完成整改98个“未批先建”项目,完成整改24个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建设项目。

   新城区

  将巡视组反馈的12个问题,细化(合并)成26个,已整改完成22个。

  ●针对官僚主义的问题仍然存在、部分区直部门将工作任务转嫁给街道社区问题,制定《社区去行政化整改落实实施方案》,把102项已经转嫁给社区的工作任务分解到22家单位,已完成整改95项。

  ●严肃查处村干部贪污腐败、违规处置集体资产等行为,立案审查17人,党内警告8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留党察看1人,开除党籍4人。

  ●针对“四风”反弹、清理“吃空饷”不够彻底的问题,对考勤存在问题的39个单位77名干部公开通报,对落实责任不力的20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和19名纪检组织负责人通报批评。对37名“吃空饷”人员做出处理。

   玉泉区

  巡视组反馈1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8个。

  ●将落实“两个责任”监督检查工作细化分解为3大方面、6个问题、10项措施,对各单位落实情况逐一进行检查。调剂18个行政编制,配备30名专兼职纪检干部,实现派驻机构监督“全覆盖”。

  ●针对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项目违规多发的问题,严肃查处项目征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职务犯罪,已立案2起。

  ●针对庸懒散浮拖在各层级干部中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组织明察暗访20次,发现问题12个,诫勉谈话3人,给予政纪处分3人。

   鄂伦春自治旗

  巡视组反馈1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2个。

  ●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教育宣传工作不够、违纪违规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举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培训班,58名科局正职接受培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2015年立案80件,结案76件,党政纪处分76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

  ●针对民族干部培养不够、常委班子成员中主体民族干部偏少的问题,制定实施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有计划选送鄂伦春族干部到区内外学习培训或挂职锻炼。

  ●针对“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问责了12名“庸懒散”的领导干部,免职3人、停职1人、诫勉谈话7人、函询1人。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将巡视组反馈的15个问题,细化(合并)成20个,已完成整改19个。

  ●成立专门组织,查处各类破坏林地案件64起,刑事拘留24人、行政拘留5人、行政处罚29人,收回林地800多亩。查处毁草案件11起,移送公安2起,立案7件,办结5件,其他正在查处。

  ●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工作不力的2名乡镇副书记予以免职。严肃查办影响社会稳定或涉及征地款、低保、社保等侵害农民利益的村干部贪腐案件,2015年下半年以来,立案36人、处分38人。

  ●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的9个单位领导班子进行了责任追究,取消年度实绩考核评优资格。通过对12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现违规金额524万元,整改落实399万元,上交财政资金12万元。

   科右前旗

  巡视组反馈1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3个。

  ●加大对涉嫌违纪党员的处理力度,2015年处分违纪党员干部78人,其中科级干部9人。召开3场巡回警示教育大会,镇村两级干部400余人参加。

  ●查处2起项目工程招投标管理不严格、不规范案件,涉及金额530万元,已被审计单位执行。

  ●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12件(其中科级干部5件、一般干部7件),已办结11件,其中谈话函询2件、初核了结9件,1件正在调查。

  ●完成对21名科级领导干部兼职问题的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