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召开全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会议暨培训会

26.12.2014  17:14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地名普查工作顺利开展,12月22日至24日,鄂尔多斯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在康巴什召开全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会议暨培训会。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韩梅花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民政局副局长,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杨丛甫主持会议。各旗区民政局、康巴什新区民政局局领导和普查办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韩梅花局长对鄂尔多斯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前期准备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下一步地名普查工作作了说明。强调本次地名普查应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查清地名基本情况,全面采集各类地名及相关属性信息;二是对有地无名且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三是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设置地名标志;四是建好地名普查档案,实现档案数字化管理;五是建立地名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创新服务内容与形式,拓展地名信息社会服务功能,加强普查成果转化运用。

杨丛甫副局长对准确把握和严格遵循地名普查的基本要求、责任分工、经费使用等方面提出了意见。

工作会议结束后,包头市网路万通公司的讲师围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操作规程、国家地名数据库采取理论、实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讲解和演示。

本次会议对准确把握地名普查的政策要求和目标任务,明确地名普查工作规范和技术操作标准,提高地名普查工作水平,顺利开展好普查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内蒙古首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
       晨报融媒记者 王晓玲   本报Nmgcb.Com.Cn
内蒙古公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情况
       晨报融媒记者 温晔峰   本报Nmgc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