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撤销张茂林杨文元第十一届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委员资格的决定

09.01.2015  11:05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内蒙古自治区

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撤销

张茂林杨文元第十一届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委员资格的决定

(2015年1月8日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鉴于张茂林、杨文元涉嫌违法犯罪,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撤销张茂林、杨文元第十一届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委员资格,同时撤销张茂林第十一届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常委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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