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厅局长访谈】佟国清:为“软实力”提供“硬支撑”

23.05.2017  18:22

为“软实力”提供“硬支撑

——访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文化厅厅长佟国清

  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提出,加快建设民族文化强区建设,创新发展草原文化,作为文化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厅如何贯彻落实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记者采访了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文化厅厅长佟国清。

  记者:如何丰富各族人民精神文化生活?

  佟国清:李纪恒书记在第十次党代会上指出,文化是根,文化是魂。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实施重点文艺工程,扶持文艺精品创作,提高地区文化创造力,为人民提供更多更好精神食粮。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李纪恒书记指示和《自治区“十三五”舞台艺术创作规划》要求,力争创排一批体现内蒙古鲜明地域特色、民族特色,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重点优秀剧目。要大力组织实施文化惠民演出。我们将不断整合全区各类演艺资源,通过组织实施“草原文艺天天演”“百团千场下基层”“草原音乐周末”等活动,全力推动“惠民演出全覆盖”,让人民群众充分共享文化改革发展成果。要组织开展好群众文化活动。我们将依托以文化能人为核心的文化大院、文化中心户、农民书社和业余剧团等群众文化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引导群众在文化建设中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记者:如何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发展?

  佟国清:在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上,李纪恒书记指出,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发展,要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繁荣社区文化、乡村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组织更多由群众唱主角的文化活动。

  未来几年,我区要积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我们将全面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进一步加快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实施“互联网+公共文化”工程,不断提升公共文化单位服务效能,推动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化、均等化。要推动公共文化设施标准化均等化建设。进一步完善自治区级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内蒙古群艺馆等一批重点工程建设。加大资源整合力度,采取盘活存量、调整置换、集中利用等方式,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要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围绕文体活动、文艺演出、展览展示等群众基本文化需求,提供达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要求的文化产品和服务。要加快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加大文化资源、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力度,提高贫困地区公共文化设施覆盖率、达标率。依托基层综合文化设施,加强流动服务点建设,逐步形成流动文化服务网络。要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促进重大公益性文化活动提供主体和方式多元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资助文化活动,兴办文化大院、群众文艺团队、社区文化服务组织、民间文艺协会等。要提高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和服务能力。打造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特色鲜明的示范性社会文化活动。大力培育特色鲜明、形式多样、彰显地方文化魅力、群众广泛参与的文化活动品牌。

  记者:如何加强民族文化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

  佟国清:李纪恒书记在第十次党代会上指出,文化承载历史,文明昭示未来,内蒙古民族文化独具特色,要加强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实施精准性普查、抢救性挖掘和创造性转化工程,构建地区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在文物保护利用方面。我们要积极推进“万里茶道”内蒙古段和辽上京与祖陵遗址、红山文化遗址、阴山岩刻遗址等重点文化遗产申遗工作。编制实施红色基因传承、大遗址保护、古建筑保护等项目规划。统筹推进内蒙古革命历史博物馆、大青山抗日根据地纪念馆、契丹辽博物馆等重点特色博物馆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乡村民俗馆建设。组织开展博物馆注册登记、清理整顿和定级评估工作。深化博物馆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推进博物馆馆际联盟建设,建立精品展览项目库,提升博物馆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组织实施“互联网+草原文明”行动,推动全区智慧博物馆建设,推进文物信息资源开放共享,着力让文物“活起来”,发挥文物在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中的作用。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宣传贯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加强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环境和具体项目进行整体性规划和保护。将非遗成果转化成文化产品,通过展览、展示、演出、销售等多种方式,推动非遗融入现代生活。推进非遗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牧区,普及非遗知识,传承非遗技艺,提高广大民众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度和参与度。

  记者:如何加快发展和壮大文化产业,把我区文化产业打造成为支柱产业?

  佟国清:李纪恒书记明确要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要长足发展,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要培育壮大一批文化企业,谋划建设一批文化工程项目,推进文化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把我区文化产业打造成为支柱产业。

  下一步,文化厅要做以下几方面工作:完善文化产业政策体系。在贯彻落实好现有政策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对文化产业政策的顶层设计,逐步推出文化旅游、文化金融、文化消费等专项政策。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加强内引外联,重点支持成长性好、带动效应强、具有全局性和特色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实施文化企业成长战略。积极培育龙头文化产业集团,发展壮大骨干文化企业,扶持一批“专优特新”中小微文化创意企业。实施文化产业聚集战略。推进文化产业建设与城镇化和城乡发展相结合、与现有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相结合。实施区域优先发展战略。突出地方特色,发挥区域经济、文化资源优势,形成富有活力的文化产业区域和产业带。实施文旅融合发展战略。加强景区文化项目建设,促进文化与旅游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层次深度融合。实施文化创新发展工程。大力培育新兴文化产业和文化业态,发展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业,提升文创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文化走出去,落实好“一带一路”和向北开放发展战略,支持民族特色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出口,增强文化传播能力。(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赵丹)

[责任编辑 李中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