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扶贫情况通报 第4期

26.04.2016  20:37

(2016年第4期)

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革命老区建设)办公室      2016年3月15日

 

乌兰察布市大力推进脱贫攻坚工程确保贫困人口全部如期脱贫

 

乌兰察布市是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贫旗县占全区的四分之一,贫困人口占全区的五分之一左右,是自治区扶贫攻坚的主战场。近年来,乌兰察布市委、政府坚持把扶贫开发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头号民生工程,举全市之力推进,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力度大、针对性强的重大举措。2016年紧紧围绕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解决好“四个关键问题”。

一、着力做好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解决好“扶持谁”问题。 印发《关于对全市农村牧区贫困状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扶贫对象精准识别机制,做到精准识别贫困人口不漏村、不漏户、不漏人。此项工作已于2016年1月完成,共识别出全市国家扶贫标准下贫困人口13.68万人,目前已完成重新确定贫困人口的建档立卡系统录入工作。

二、做好规划和方案制定,实施“五个一批”脱贫工程,解决好“怎么扶”问题。 制定了《乌兰察布市“十三五”扶贫开发规划》和《燕山一太行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乌兰察布市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十三五”实施规划》、《乌兰察布市2016—2020年脱贫攻坚方案》,按照扶贫对象、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因村派人、脱贫成效“六个精准”的措施要求,全力实施好“五个一批”脱贫工程。

(一)发展生产脱贫一批。继续实施好561个重点贫困村“十个全覆盖”建设项目,实现对扶贫重点村的全覆盖。以做强“五大支柱产业”、培育“四个新兴产业”、打造“六大基地”为核心,大力发展扶贫产业。一是发展扶贫特色产业。培育发展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薯、菜、杂、乳、肉、皮、林、草、药材、旅游等扶贫特色产业,努力形成特色农牧业发展平台,实现就地脱贫。二是发展新型扶贫产业。借助阿里巴巴、京东、苏宁易购等电商平台集中打造乌兰察布电商产业园和乌兰察布特色电商馆,扶持100个村,推动全市特色农畜产品、民族手工艺品、草原避暑休闲旅游产品全面升级。在3个试点旗县和3个片区县建设1000户户用模式光伏电站,3000亩光伏农牧业电站,3个小型地面电站,发展光伏扶贫。重点抓好全市8个旗县54个嘎查村的乡村旅游,力争每个重点村乡村旅游年经营收入达到100万元,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三是加大对扶贫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和专业大户四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2016年计划通过发展生产脱贫5301人。

(二)易地搬迁脱贫一批。通过行政村内就近安置、建设移民新村集中安置、依托小城镇或工业园区安置、依托乡村旅游区安置、插花安置等措施,对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地区的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确保搬迁对象有业可就、稳定脱贫。2016年计划通过易地搬迁脱贫11848人。

(三)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坚持绿色扶贫,结合重大生态项目建设,大力实施生态扶贫工程,在项目和资金安排上要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和受益水平。完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资源开发收益分配政策,推动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积极开拓护林员、护草员等公益性岗位,增加贫困人口的劳动报酬。2016年计划通过生态补偿脱贫624人。

(四)发展教育脱贫一批。实施好“雨露计划”,对建档立卡家庭的在校学生给予资助和补贴。对贫困家庭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支持。实施教育扶贫结对帮扶行动计划。2016年计划通过发展教育脱贫2494人。

(五)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对丧失劳动能力和60岁以上贫困人口,通过落实惠农补贴政策和完善社会保障救助制度,进行保障救助式扶贫。加强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新型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制度进一步向贫困人口倾斜,扩大病种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建立贫困人口大病保障基金,对贫困人口大病实行分类救治和先诊疗后付费结算机制。全面建立贫困人口健康档案,推动医保医疗诊治向贫困地区延伸,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2016年计划通过社会保障兜底脱贫10913人。

三、动员全社会参与扶贫,解决好“谁来扶”问题。 一是创新社会扶贫机制。鼓励扶贫龙头企业参与“三到村三到户”扶贫项目开发,通过“公司+合作社+农户’’运作模式,结成利益联结体,实现双赢。二是村企共建推动帮扶工作。以“村企共建”为抓手,促进村企共同发展。加强与风电、光电企业的沟通,依照企业的运营盈利情况,精准核实扶贫资金额度,创新企业帮扶方式。积极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灵活采取捐物、出资、助建、托管等多渠道,多形式有效扶贫。三是广泛筹集社会扶贫资金。借助京蒙对口扶贫,中直机关帮扶,省市县三级领导干部联系贫困县乡村,区直厅局、市直和县直部门包扶贫困嘎查村及开展“万名党员干部下基层活动”的有利时机,争取项目,筹资筹物,通过开展“村企共建扶贫活动”、“10·17”扶贫日广泛吸纳社会捐助。四是加强驻村帮扶工作。完善驻村帮扶工作机制,加强扶贫驻村工作队的管理和考核,加大各行业、各单位对帮扶村的投资力度。通过专项扶贫、金融扶贫和行业扶贫,实现重点村基础设施、村容村貌、生态环境、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达到“一产业、一项目、六个有、十个全覆盖”的建设标准。

四、抓好金融扶贫,解决“资金从哪来”问题。 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协作,引导和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不断增加贫困地区信贷投放。完善扶贫贴息贷款政策,探索建立风险补偿基金办法,鼓励和支持各旗县安排专项资金,通过采取财政资金担保、贴息、风险补偿等形式,引导金融机构放大扶贫资金的投放规模,为贫困户提供担保和贴息,解决农牧民产业发展的资金需求。2016年,通过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新增扶贫贷款9亿元,通过中和农信小额信贷,计划放贷1亿元以上。通过支农再贷款。力争在全市10个旗县市区发放支农再贷款1亿元项目。(据乌兰察布市上报信息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