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公布“雁过拔毛”等6起典型案例
新华网呼和浩特4月18日电 18日,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纪委监委公布了发生在二连浩特市、太仆寺旗和正蓝旗的6起典型案例。这6起案例分别是:
太仆寺旗:通报2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万寿滩良种场党委原书记张家贵挪用退耕还林款问题。2009年12月,时任万寿滩良种场党委书记张家贵私自决定将政府拨付的退耕还林款30万元借给开发商归还贷款进行营利活动。2017年10月11日,太仆寺旗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张家贵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2018年1月4日,旗纪委监察局给予张家贵(已退休)开除党籍、降低工资待遇处分。
2.幸福乡永胜村党支部原书记陈惠林、村委会原主任王玉祥、村委会原会计李万明贪污惠农惠牧专项资金问题。2003年至2016年,陈惠林、王玉祥、李万明在担任幸福乡永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虚报、冒领、截留等手段,套取、领取粮食补贴款、退耕还林补助款、农牧民冬季取暖补贴、国家公益林补助款等惠农惠牧专项资金共计78086.5元,未入村集体账,被3人私分。2017年11月30日,太仆寺旗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陈惠林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王玉祥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李万明拘役四个月零十五日,并处罚金10万元。2018年4月12日,幸福乡党委给予陈惠林、王玉祥、李万明3人开除党籍处分。
二连浩特市:通报1起党员领导干部参与营利性活动案例
二连浩特市妇幼保健院院长崔占英参与营利性活动等问题。2010年,崔占英参与出资修建二连浩特市妇幼保健院殡仪服务部,并于2011年至2017年间按出资比例收取租金35040元;2012年10月,自行处置公务用车,并在售车款使用管理上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2018年4月10日,给予崔占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正蓝旗: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正蓝旗哈毕日嘎镇兽医站站长张林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4月4日上午9时,哈毕日嘎镇兽医站站长张林让其儿子驾驶车牌号为蒙HF2586公务用车到哈毕日嘎镇丹金村和朝阳村送疫苗,中午12时驾驶车辆返回上都镇居住小区就餐,并将车辆停放于居住小区内。2018年4月16日,正蓝旗监委给予哈毕日嘎镇兽医站站长张林政务警告处分;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对旗兽医管理局给予通报批评。
2.正蓝旗自来水公司职工孔令军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4月4日,旗自来水公司职工孔令军休班期间,私自驾驶蒙HQX199号公务用车与家人到上都镇福客多超市购物,2018年4月16日,自来水公司研究决定对孔令军扣发两个月工资,公司内通报批评并作出深刻检查;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正蓝旗纪委给予旗自来水公司分管副经理梁智慧党内警告处分。
3.正蓝旗经济和信息化局违规停放公车问题。2018年4月6日,旗经济和信息化局车牌号为蒙HJN966公务用车存放于该局办公室主任杨昌云私人车库内。2018年4月16日,正蓝旗纪委监委给予该局分管公务用车办公室主任杨昌云诫勉谈话,给予旗经济和信息化局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