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妇联筹资建设留守儿童家园 给留守儿童一个温暖的家

28.07.2016  18:08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及《内蒙古自治区妇联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为了让我市留守儿留守儿童有一个温暖的家,鄂尔多斯市妇联积极向社会募集资金164万元,以招投标方式在全市9个旗区创建26个留守儿童家园,9个早教机构。补足留守儿童早期教育的空白,带给留守儿童更多的关爱,使农村牧区留守儿童有学习活动的场所和优质的学前教育资源。 

    一是争取领导重视,寻求支持。为解决留守儿童入幼儿园难及早教资源不平衡的问题,经市妇联协调,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募集东胜区泊江海子镇幼儿园建设资金的批复》,市妇联向社会多方筹措,募集资金164万元。经过调研,我市农村牧区还存在一定数量的留守儿童,他们的学习、生活等方面还亟待得到社会的帮助。为了服务这些留守流动儿童及贫困、孤残儿童,根据自治区妇联关于建设留守儿童家园的文件精神,市妇联向市政府请示,在全市9个旗区建设26所留守儿童家园,并且每个旗区的早教机构均设有服务关爱留守儿童的课程和活动。

      二是基层广泛调研,科学选点。为加快落实好项目建设工作,旗区妇联及时深入各社区申报点和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示范村嘎查进行实地调研,与街道及乡镇党委和政府做好沟通交流,通过现场查看和听取基层情况汇报,再针对各个申报点现有工作基础和现实条件,整合当地资源,最终确定社区工作基础好、村级建设完善、领导能力强的社区和村嘎查作为留守儿童家园项目建设点。在城市社区建设17个留守儿童家园,在十个全覆盖示范村嘎查建设9个留守儿童家园。及协调9个早教机构开展关爱服务留守流动、贫困孤残儿童活动。

      三是按照标准,建设留守儿童家园。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家园的配置标准,每个留守儿童家园配备5万元的设备,要达到品种配齐,数量保证,质量达到标准。家园为留守儿童提供图书阅览、体育健身、亲子活动、心理辅导、音乐绘画、多媒体教育、游戏娱乐及科普等服务室,服务室要相邻。儿童家园服务对象为周边的0-6周岁以下的婴幼儿,重点要关注农村牧区留守流动儿童。

      四是做好留守儿童家园的管理工作。每个留守儿童家园至少配备一名专兼职的儿童社会工作者。建立一支由大学生、专业人士、爱心妈妈组成的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协助儿童家园开展活动。每个留守儿童家园还要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服务站,每年至少举办2次集中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开展2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开展6次儿童早期教育辅导活动(留守儿童早教课、六一活动、夏令营活动等)。留守儿童家园建成后,从思想、道德、学习、生活、安全诸方面对儿童进行动态管理,为每一名留守儿童建立成长档案。组织发动社会力量,为困难留守儿童捐款捐物,邀请爱心人士和志愿者担任“代理家长”、“爱心妈妈”,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同时还要通过儿童公益项目的实施,为留守儿童解决学习生活上的困难。市妇联针对建设成的留守儿童家园出台了管理办法及早教机构服务关爱留守儿童的实施细则。对留守儿童家园和早教机构进行管理、监督和考核,确保留守儿童家园、早教机构发挥为留守儿童服务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