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国税局助力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推广 推进资产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26.04.2017  16:11

      内蒙古国税局以国税系统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运行为契机,在平稳运行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夯实管理基础,着眼薄弱环节和焦点,充分挖掘国有资产数据信息,有效发挥系统效能,总结试点经验,助力系统全国推广,不断推进资产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夯实基础,促进系统高效通畅平稳运行。 对全区14.75万张卡片信息逐一进行核对,对如何规范填写资产名称、存放地址、规格型号、取得方式等卡片信息作出明确要求,并制作具体事例以供参考。对核对过程中发现的错误信息进行修正,对卡片信息不健全的进行补充完善,对以前年度错误记录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确保国有资产基础数据真实、完整、准确、有效,促进系统高效通畅平稳运行。截至目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已经安全平稳运行6个月。
      ——完善制度,构建资产管理长效机制。 着眼资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结合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构架,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系统固定(无形)资产调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资产调拨范围、规范调拨审批权限、优化调拨流程。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机关中央财政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相结合,织密管理网络、形成闭环管理。严格按照资产配置标准,结合资产存量基础信息,编制新增资产预算及相应办公设备购置支出预算;按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的具体项目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与相应支出预算相符;货物和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与相应新增资产预算相匹配。未经预算批复一律不得购置资产,不得实施政府采购,强化预算批复对预算执行的约束力,形成配置科学、使用合理、处置规范、监督公正的资产管理新模式。
      ——充分利用,有效发挥系统效能。 充分利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各项功能,为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支持,逐步实现国有资产的动态监管。一是利用资产存量配置情况表做好新增资产配置工作。将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备标准、最低使用年限嵌入系统,生成资产存量配备情况表,根据各部门资产存量情况和需求情况,统筹安排资产配置,精准编制资产配置预算,坚决杜绝超标准、超预算配置资产。二是做好资产日常管理。改变以往手工登记资产领用、交回的工作方法,充分发挥系统自用管理功能,建立资产领用交回电子档案,实现资产使用动态跟踪管理,解决了固定资产流动频繁、追踪困难的问题。三是做好资产出租出借分析统计工作。将现有出租出借资产纳入系统管理,全面掌握全系统资产出租出借情况,规范资产出租出借行为,加强到期资产收回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四是利用分析统计功能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强化分析统计工作,及时提供各类分析统计图表,为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支持,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总结经验,助力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推广。 在上线过程中,内蒙古国税局针对软件使用、操作流程、查询统计、报表决算等方面遇到的问题,收集意见建议100多条,深入分析问题产生原因,找准解决问题方法,编写国税系统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上线各环节工作要点及注意事项,并分类梳理形成63条建议上报总局和公司研发人员,组织资产管理技术骨干对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升级、回归测试,助力总局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使用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推进资产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