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360管理办法”提升在职党员服务群众能力

02.07.2015  13:13

  霍林郭勒市探索建立在职党员“360管理办法”,搭建起基层党组织间的循环链,打通了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在职党员“360管理办法”,即通过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居住社区党组织及在职党员的“3”方共同管理,充分发挥在职党员政策宣传、学习指导、民生服务、治安调解、民情收集和党建指导的“6”大作用,真正实现“四风”现象“零”容忍,服务群众“零”距离,干部成长“零”风险。该市要求在职党员限期报到,开展工作。每年3月份在职党员到所居住社区集中报到,认领服务岗位,保证每人每月至少开展1次活动,每年参加社区集体活动4次,为群众办好事、实事不少于10件。社区党组织对报到的在职党员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并定期对在职党员发挥作用情况进行评价评议,评议结果可直接告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并上报组织部门。年终,组织部门对全市在职党员进社区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量化考评结果,社区党组织考评占60%,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考评占20%,组织部门考评占20%,考评结果分为好、中、差三个等次。

  此办法的实施,打破了单位束缚,拓展了服务范围,由原来的以工作单位为基础改为由市委统一组织,使在职党员所在单位、社区、个人三方自成一体。截至目前,共有2813名党员主动到22个社区报到,领取工作岗位2968个;打破时间限制,拓展服务内容。在职党员结合自己的工作岗位和认领社区岗位的特点,在休息时间深入社区开展活动,打破以往在职党员占用工作时间深入社区开展活动的弊端,为在职党员开展活动提供了充裕的时间保障。活动开展以来,共收集各类意见建议3452条,帮助群众解决各类困难2685件,化解矛盾纠纷528件,举办活动16场次,组织学习5200余人次;打破监督局限,拓展监督渠道。在全市5个街道成立由社区干部、居民群众和“两代表一委员”组成的监督小组,对在职党员进社区开展服务情况进行监督。在组织部设立监督电话,接收对在职党员工作的意见反馈。对存在“四风”问题、深入社区开展活动不积极,甚至不开展活动的党员,社区党组织定期向其所在单位或组织部门反映,对情况属实者进行批评教育,甚至给予相应处罚。对发现党员干部在工作时间之外的违规、违法行为,社区党组织随时向纪检、组织部门报告,对违规、违法党员干部,依据相应规章制度,进行严肃处理,补齐了党员干部工作之外缺乏监督的短板。(徐小强 李少烨)

[责任编辑 魏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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