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五项措施开展汽车市场专项整治

15.09.2015  18:06

 

  日前,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自治区工商局工作部署,在全市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查处汽车市场中消费侵权、虚假宣传、商业贿赂、商标侵权和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汽车市场秩序,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汽车行业健康发展。

  一是突出监管重点。围绕汽车市场消费投诉的重点、媒体关注的焦点和社会关切的热点,重点加强对销售假冒伪劣汽车或汽车配件及维修保养中以旧代新、少换多收、未换骗收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利用新闻网络、店堂告示、新车发布等形式对汽车性能功能、降价促销等信息虚假宣传及虚假允诺“零利率零手续费”等宣传行为;商业车贷、汽车担保、旧车置换、车损定价、定点维修、配件采购等方面的商业贿赂行为;汽车销售维修保养及装饰装潢中,使用和销售侵权仿冒产品或使用侵权仿冒产品进行汽车维修、保养等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行为;汽车销售维修企业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合同格式条款违法行为进行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深化案件查处,重点查处一批性质较为恶劣、影响范围广、具有典型性案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促进行业自律。集中开展汽车市场专项整治的同时,积极引导汽车市场主体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加强自律,建立健全进销货台账、信息公示和消费维权承诺等制度,推动经营者自我约束、诚信守法经营。同时,认真回查被查处的汽车销售服务企业、约谈汽车销售服务行业有轻微违法行为的其他企业,督促其整改到位。

  三是强化信用监管。注重发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功能作用,运用信息公示和信息共享等手段,强化对汽车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坚持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对守信主体予以支持和激励,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汽车市场主体,严格执法,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提高失信成本。

  四是重视舆论引导。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开展专项行动目的意义,督促经营者自查自纠,使广大消费者知晓、支持专项行动并提供相关线索。同时,注意在汽车销售、维修企业中发现和树立正面典型,进行宣传引导,加以推广,带动行业整体提高,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五是建立长效机制。认真总结专项行动中的经验做法及典型案例,深入查找存在不足和问题,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汽车市场监管措施。同时与商务、交通和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强配合,部门协作,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与汽车销售维修服务行业协会加强合作,促进汽车销售维修服务行业的行为规范和行业自律,共同建立汽车销售维修服务领域监管长效机制。(杨国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