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食药监〔2015〕18号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第三批承接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盟市局名单的通知

25.02.2015  18:10

各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按照自治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下放除婴幼儿配方乳粉以外的28大类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经相关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现将已具备条件的第三批承接自治区下放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的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名单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三批承接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盟市局名单

呼伦贝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阿拉善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乌兰察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锡林郭勒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承接时间

自2015年2月10日起,上述5个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各自管辖区域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开展除婴幼儿配方乳粉以外的28大类食品生产许可审批工作(包括食品生产许可新发证、变更、延续、注销等审批工作),同时接受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监督管理。

三、其他事项

2015年2月10日前,上述5个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上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的、属于本次下放盟市的28大类中的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仍由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审批完毕;未上报的,由上述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相应工作。自治区审评查验中心不再接收上述5个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2月10日以后上报的食品生产许可申请。2月10日前已经寄出的材料,仍按原规定办理。

承接盟市要尽快提出领用食品生产许可证空白证书的计划,以便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计划作出安排。自治区局已将打印安装程序发往各盟市食品生产监管科邮箱,请根据安装说明自行安装调试。

各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接后,必须按规定于每月5日前向自治区审评查验中心报送上月生产许可数据。自治区审评查验中心要认真做好与各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数据对接工作,同时做好上报国家食品生产许可审评中心数据的相关工作。按要求对盟市上报的许可证信息进行认真复核,并于每月10日前按要求向国家总局上报数据,抄报自治区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同时尽快筹备建立全区食品许可信息电子动态数据库。

各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及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未按规定时间上报当月数据信息,造成延误食品生产许可信息公示等问题的,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给予相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

特此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