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挥职能积极维护春节市场秩序

05.03.2015  20:44

 

阿盟市场监督管理局春节前后积极开展专项检查,不断加强监管,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为全盟人民营造安全、祥和的节日消费环境。共检查商品交易市场、商场21户,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网点75户,网吧等娱乐场所102户,较大烟草零售网点8户。查处无照经营21户,未亮照经营13户,清理市场内占用消防通道经营户61户。查处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金额的1户,涉嫌商标侵权的2户。

一是 以广大人民群众集中消费的商品交易市场、商场商厦、名烟名酒店为主要检查对象,检查各类商业促销广告,查处商家利用“打折销售”、“抽奖”等各类名义的宣传活动从事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检查商家宣传单、店堂公告、预付卡等,清理查处“本店拥有最终解释权”、“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还”等霸王条款行为。加强各商品交易市场的监管,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商品质量等方面的义务责任,规范市场经营户证照管理,督促划行规市。

二是 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及零售摊点为主,检查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未取得经营许可或已被取消许可证的,根据有关部门的信息通报,及时责令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按照“谁许可、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对烟花爆竹经营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严禁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超许可范围经营,严禁采购、销售非法和假冒伪劣、超标产品,严禁烟花爆竹零售点集中、连片或在居民楼内设置。要加强对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他们对烟花爆竹物品危险性的防范意识。

三是 严厉打击欺行霸市、虚假打折、甩卖、假冒伪劣、缺斤少两、“假名牌”、违法有奖销售及趁节日之机,利用展览展销交流活动和出租柜台等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商场、宾馆、饭店举办的有奖促销活动的检查,重点检查在奖品设置上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行为;在活动奖项的设置上,存在未向消费者明确限定人数,未向消费者明示中奖概率,奖项设置不清的行为;奖金(奖品)金额设置超出《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限定范围等行为。

以网吧、KTV等娱乐场所为主,积极配合新闻出版、文化、公安等部门,清理整顿出版物市场,坚决封堵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和淫秽色情出版物,严厉查处以未成年人为读者对象的淫秽“口袋本”图书、有害卡通画册以及含有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恐怖、凶杀等有害内容的游戏软件产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照从事歌舞、游戏及黑网吧等。(冶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