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开展中药提取物备案工作
26.01.2016 12:06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按照《国家总局关于加强中药生产中提取和提取物监督管理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4]135号)的要求,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中药提取物备案工作。通过摸底调查,及时了解掌握备案涉及企业与相关药品品种信息,同时印发文件安排部署中药提取物报备、指导企业开展备案工作,并与监管部门密切配合,将备案与监督检查紧密衔接,确保此次工作顺利进行。
此次中药提取物备案共涉及21种中药提取物、23家药品生产企业,其中生产中药提取物企业2家,使用中药提取物企业21家。截至目前,1家中药提取物生产企业已备案1个品种;4家使用中药提取物企业已备案5个品种(涉及3种提取物)。下一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加强监督检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26.01.2016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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