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规范执法文明管理

12.12.2014  14:28

  “我在市区卖水果这么多年,长期出摊儿,从来没遇见过暴力执法。有时候我们占道了,城管人员也是好言好语地跟我们讲道理。”这是商贩齐大叔对赤峰城管的印象和评价。

  城市是我家、管理靠大家,这是我们都熟知的城市管理部门行业宣传用语,也是城管部门亲民执法的庄重承诺。为做好规范、文明执法工作,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积极建立健全内部执法工作制度、执法程序、审批程序和相互制约监督机制,对巡查或群众举报投诉受理的案件,首先由一线执法人员发放限期整改、限期拆除、限期恢复通知书。对在规定期限拒不整改和不接受管理的对象,由一线执法人员现场填制《现场调查询问笔录》、《现场勘验笔录》后,再由案件调查人员填写《案件立案审批表》,报支队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由支队法制科对现场调查取证程序的合法性进行核查。核查完成后由支队法制科填制《核查情况登记表》和《案件调查终结报告书》,经支队例会集体讨论决定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报送市住建委法制科签署意见,由市住建委领导签批后,再由支队执法监察大队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陈述、申辩权告知书》,在法定陈述期限后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符合听证条件的依法严格履行听证程序。   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每年都利用岁末年初工作量相对较少的时机组织法律法规培训,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素质及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   为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该支队于2010年12月开通12319城市管理热线平台,接到市民的投诉电话后,12319热线会及时、快捷、准确地将问题反馈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由于在行政处罚中严格程序,适用法律法规依据适当,因而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在多年的执法工作中没有发生各类因执法程序、执法行为不当而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案件。

  

[责任编辑 张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