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

07.06.2016  17:26

进一步研究部署我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王君主持会议并讲话

  6月6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研究部署我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自治区党委书记、文明委主任王君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乌兰、张院忠、吴团英、刘新乐、杨成旺、王焕承、臧永凯等出席会议,自治区文明委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文明委2015年工作总结、2016年工作安排情况的汇报,研究讨论了内蒙古自治区文明村镇创建五年行动计划。会议认为,2015年是内蒙古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丰硕的一年。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级文明委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树立新风尚、凝聚正能量,巩固发展了我区精神文明建设良好局面。会议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围绕推动自治区党委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实现“十三五”发展的良好开局,扎实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着力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为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力量、道德滋养和文化条件。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按照刘云山同志在中央文明委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部署要求,着力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广泛深入地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宣传教育,用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武装党员干部头脑,激发各族干部群众实现“中国梦”的激情和热情。要持之以恒地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着力在引领、融入、涵养上下功夫,深入开展贴民心、具体化、接地气的宣传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努力把核心价值观转化成各族人民群众的生活态度、生活方式、生活习惯。要扎实深入地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着力培养各族人民的创新精神、法治精神和科学精神,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使各类创建活动更有思想内涵和价值意蕴。要坚定自觉地围绕中心和大局谋划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紧扣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的目标,着力在推动领导干部践行新发展理念,引导党员干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激励各族群众建设五大基地、两个屏障和一个桥头堡等方面用功发力,更好地凝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强大正能量。

  会议要求,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突出问题,搞好分类指导、注重实际成效,落实各方责任、构建工作合力,进一步开创我区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更好地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树立新风尚,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提供强大精神力量。 (记者 刘晓冬)

  《内蒙古日报》2016年6月7日01版

[责任编辑 魏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