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食药工商局2015红盾网剑行动取得成效

07.12.2015  18:53

 

为维护网络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网络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包头市食药工商局从7月份开始至1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2015红盾网剑行动,行动开展以来,共实施网上巡查275户(次),实地检查网站100户次,责令限期改正网上轻微违法行为9起,提请自治区通管局关停网站4户,立案查处网络虚假宣传案件2起。

一、建立经营主体数据库、明确专项整治方向 以自治区通信管理局ICP数据为基础,通过与系统内综合业务信息比对,认真核实网站备案及注册登记情况,同时通过网站搜索、实地调研核查进一步摸清包头市网络经营主体现状,建立起全市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做到主体数量清、情况明,使专项行动有的放矢。截止11月底统计,共建档经营型网站45户,其中自营型网站19个,第三方交易平台22个,团购网站4个。

二、突出执法重点、强化平台责任落实。 此次行动以经营型网站、团购网站为整治目标,以电子产品、汽车配件、儿童老年用品等为重点监管商品,对相关网站经营者的经营资格、网上亮照情况、发布信息以及所经营的商品进行全面深入检查,严厉打击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同时重点监督检查第三方交易平台建立健全网络经营主体资质审查制度、商品质量检查管理制度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落实情况,督促其认真履行“交易主体有溯源、商品信息有审查、国家禁售无上架、消费者权益有保障”等相关责任和义务。

三、加强行政指导、规范网络经营行为。 一是加强媒体宣传。通过报纸、电台、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此次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和《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网络经营理念和网络消费安全意识的宣传,推动电商企业自觉自律、规范经营;二是实地走访调研。市局分管领导多次带领相关科室人员,深入各大交易平台进行走访调研,了解电商平台发展状况、存在问题,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未亮照经营、擅自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等网络轻微违法行为,现场给予指导并责令限期改正;三是与各大网络交易平台建立信息互通机制,要求平台经营者确定一名工作人员,定期与工商部门进行沟通,上报平台内经营主体基本信息、交易数据和发展情况,为有效提升监管效能提供监管依据。

四、认真受理消费投诉、做好网络消费维权工作。 充分运用12315、12331消费者投诉举报平台,积极受理网络消费咨询投诉,协调统筹做好与市公安网监、系统内各业务部门对投诉举报的移交、转办和协助工作。开展网剑行动以来,共受理并解决消费者网络消费投诉、咨询10起,有力地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刘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