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启动区域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11.01.2015  16:15

  中国气象报通讯员郭迎春 常方圆报道 1月9日,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关于启动区域橙色(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经河北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省气象台会商,预计1月10日至14日,河北省区域一、区域二可能出现AQI大于300的重污染天气,涉及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唐山、廊坊、沧州以及定州、辛集市。以上8个设区市和2个省直管市,应启动本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时,将实行交通管制。可按照“限内不限外”的原则,周一至周五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此外,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时,幼儿园、中小学校停止户外活动。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工业企业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最低减少3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与此同时,河北省气象局于1月9日18时启动重大气象灾害(雾、霾)应急预案Ⅳ级应急响应,要求省气象部门相关单位立即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按照雾、霾Ⅳ级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和负责人带班制度,全力做好应急响应和气象预报预警服务工作;并根据雾、霾天气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