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纪委印发通知:要求以党代会精神为指引开创工作新局面

01.12.2016  04:37

   本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杨凡) 自治区纪委28日印发《关于全区纪检监察系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通知》,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党代会精神,特别是深刻领会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用党代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努力开创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通知》要求,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代会精神作为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精心谋划、周密部署、认真组织,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热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召开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党代会精神;各级纪委中心组要制定学习计划,组织专题学习讨论,坚持率先垂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学习,确保学深悟透、入脑入心。要综合运用多种载体学习宣传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的经验做法和生动实践。

   《通知》强调,学习宣传贯彻党代会精神重在联系实际、指导实践。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以党代会精神为指引,忠诚履行职责使命,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巡视巡察监督,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为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实现自治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责任编辑 王美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