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质监局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部署加强作风纪律建设

28.08.2018  18:54

  2018年8月28日,自治区质监局组织第9次党组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围绕加强机关作风纪律建设进行了具体部署。中心组学习由党组书记、局长霍武同志主持,自治区纪委驻工商局纪检组长武来才,自治区质监局副巡视员冯晔,局机关各处室局和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学习。
  霍武局长在讲话中指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充分反映了党中央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体现了党中央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的坚定决心,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为全体党员划出了新的纪律“底线”,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局机关党委要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纳入各级党组织的学习计划,加强学习的组织与指导,组织专题知识测试,推动全系统迅速掀起学习宣传高潮;系统内各级党支部要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纪律教育,加强党员日常管理和监督,从严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全体党员要自觉加强党纪党规学习,加深理解提高认识,严格按照党纪党规要求就自身行为对照检查和反思,切实增强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
  霍武局长就加强机关作风纪律建设强调,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历来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也是新时期我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法宝。加强作风建设是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现实需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党的战斗力的重要保证。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对于机构改革进入关键时期的质监系统各级,其重要性和现实性显得尤为突出。
  霍武局长指出,目前部分单位和处室在作风纪律方面存在着“慵懒散、躲怕推、粗浅慢、虚浮飘”的现象。有的同志认为,马上机构改革了,对上能应付过去就可以了,对下尽量不要得罪人,你好我好大家好。有的干部遇事能躲则躲、能拖则拖、能推则推,特别是职能有交叉的事项,往往反复纠缠,怕受累、怕出错、怕担责。有的工作早就布置了,但一直浮在表面,不做过细研究。有的处室负责人把工作交给借调人员,原封不动地上行下转,有的文稿错误百出,有的工作敷衍了事,催一下、动一下,不推不动。近期一些现象反映出有的同志思想觉悟确实有问题,大局观念确实有问题,该有的原则不坚持,定下的制度不遵守,立下的规矩不执行,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霍武局长要求,加强作风纪律建设,一是要加强作风纪律建设教育。要深入学习、坚定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坚决维护”真正体现到具体工作上、体现到实际行动上,确保关键时期各方面工作始终按照国家、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部署要求抓好落实。要始终紧盯、牢牢抓住“关键少数”,各级党组织要用更高、更严的标准要求领导干部,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挥“头雁”作用,带头担当负责,坚决扛起作风纪律建设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下决心把本单位本部门的作风纪律顽疾解决掉、遏制住。二是要认真解决作风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要结合实际认真梳理作风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存在问题原因,下大力解决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限期解决影响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要实行严格的问责追责制度,让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成为常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三是要营造处变不乱、踏实干事的浓厚氛围。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强化正向激励,为勇于担当、勇于负责的干部撑腰、打气、鼓劲;要大张旗鼓地宣扬作风纪律建设方面的典型人和事,特别要在下一步机构改革、人员选配方面为踏实干事的干部提供平台、发挥作用。四是要把作风纪律建设的成效体现在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之中。各单位要对照各级的要求和年度工作任务,认真开展“回头看”,以更精准的举措、超常规的力度,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五是要把作风纪律建设的成效体现到坚决服从改革的组织要求上来。各单位要把加强作风纪律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结合机构改革工作的推进有效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充分发挥作用,既做活动的组织者、推进者,又做作风纪律的引领者、示范者。要把开展整顿活动与做好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检验作风纪律建设的成果。
  霍武局长强调,各处室、各单位要保证在履行法定职能职责、完成常规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梳理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加快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在工作中,要牢固树立创新意识、敬业奉献意识、负责担当意识、顾全大局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不可故步自封、本位主义;不可得过且过、推诿扯皮;不可情绪化履职、任性用权;不可消极观望、无事生非;不可勾心斗角、相互拆台。要严格按照党纪党规要求,以坚定的党性原则校正自己的行为,全身心把心思用在工作上、事业上,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