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斯琴:艾鑫数码公司为啥停发我的工资?
03.12.2014 12:03
本文来源: 正北方网
11月30日,呼和浩特市民纳斯琴向本报反映:“我是江苏艾鑫 数码 销售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的一名职员,在谈业务合作时,因为与合作商发生口角,公司停发我半年的工资,我认为公司的做法不合理。”
纳斯琴告诉记者,2013年开始,经朋友介绍,她与江苏艾鑫数码销售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成为一名正式员工,负责新市场业务的销售拓展。今年4月份,在一次业务探讨和合作中,纳斯琴与合作商发生言语冲突,随后双方厮打起来。“事情发生后,合作商向总公司总裁办公室进行了反映,随即公司对我做出了停薪留职的决定。随后,让我天天到公司学习规章制度。如今,数个月过去了,公司停发了我这几个月的所有工资。”纳斯琴对记者说。
连日来,记者试图采访呼和浩特分公司的负责人无果。
就此事,圣泰律师事务所邢伟律师认为,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纳女士所在单位做出的决定是不合理的。她与顾客打架,应属于治安案件,应该由警方处理。虽然这一事件在客观上也扰乱了正常的工作秩序,单位可对员工进行批评教育,但是不能强制要求学习,且停发其工资。刑律师称,下一步纳斯琴有权向呼和浩特市劳动监察部门反映,要求在学习期间,单位按照呼和浩特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其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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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2014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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