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督查组来我局调研督查企业信息公示工作

04.12.2014  11:34

 

12月1日,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第三督查组成员唐禹明一行来我局调研督查企业信息公示工作。自治区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洁、副局长霍武、副巡视员利军以及办公室、企业处、外资处、个体处、信息中心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唐禹明一行就我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建设情况、系统运行情况以及取得的社会效果等,与局领导和处室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并实地观看了内蒙古自治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运行演示。

通过座谈交流和全程演示,唐禹明一行认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突破口,是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关键和核心,是“宽进严管”的基础。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的确立,有利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有利于建立阳光政府;有助于转变政府职能,由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向信用约束、社会共治、公众监督转变;有利于推进市场主体公平、公正竞争,实现交易公开化;有利于维护生产经营者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建立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有助于转变工商部门的执法观念和监管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设计科学、运行良好,充分体现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的目的和要求,符合改革实际 ,取得了明显成效。(胡宇)

 

唐禹明一行在听取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汇报

 

观看内蒙古自治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运行演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