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内蒙古“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改革任务取得积极进展

15.03.2017  00:05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内蒙古统计局牵头承担的改革任务是“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在2016年底前编制完成全区及分盟市主要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变动表”。一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内蒙古统计局大胆先行先试,明确工作目标,注重方案设计,严格编表流程,编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6年底,在相关厅局的配合下,编制完成了全区及分盟市林木、草原、水、土地、矿产五种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变动表,并进行了专家评估论证。

          2016年,内蒙古统计局在认真总结前两年的编表经验和积极学习借鉴国家试点方案的基础上,对以往方案进行了较大幅度地修改完善,制定了《内蒙古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变动表编制工作方案》(2016年修订稿)。在工作中,强化与各资源主管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各部门各负其责、协同配合,每月召开部门协调会,按月调度,建立了内蒙古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工作简报制度,共编印《工作动态》20期;同时,积极开展编表业务培训和数据审核工作,充分利用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的自然资源资产分布状况普查结果,有效衔接自治区、盟市两级数据,严把数据质量关,确保编制工作所需数据的真实可靠,做到表内数据可追溯、可核查、可追责。

      今年2月初,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九次会议上,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李纪恒在听取了自治区统计局局长胡敏谦对全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情况的汇报后,对我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李纪恒指出,在国内外都没有成熟思路和方法借鉴的情况下,统计局深入研究,大胆探索,摸索出了一套符合自治区实际,比较科学、系统、可操作的理论框架和工作方法,基本摸清了全区自然资源“底数”,为理清生态底线、推动绿色发展奠定了基础,值得肯定。体现了统计系统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吃苦耐劳、勇往直前的“蒙古马精神”。李纪恒要求, 要进一步抓好充实完善 ,在当前5类主要自然资源实物量变动表的基础上,进行更多自然资源品类、质量、价值的统计和计算探索。 要加快推动成果转化运用 ,以实物量变动表为主要依据,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倒逼生态文明建设。 要进一步拓展延伸 ,做好实物量到价值量转变的基础工作,总结吸收各地试点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组织力量对核算技术方法进行研究攻关,谋划从实物量变动表到资产负债表的突破,为全国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提供“内蒙古方案”。

          为了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历程,总结内蒙古自治区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工作流程和工作方法,我局编印完成了《内蒙古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2016年度工作汇编》,为我区2016年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工作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2017年,自治区统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工作,进一步完善编制工作方案,加强对编制成果的运用,积极开展实物量变动表到资产负债表的科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