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纪检监察网畅通纠“四风”网上和微信举报渠道

30.04.2015  12:21

原标题:自治区纪检监察网畅通纠“四风”网上和微信举报渠道

为了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配套规定精神典型案件,4月29日,自治区纪检监察网开通了网上举报和微信举报渠道,并将查处的案件及时予以通报。

网上举报:登录内蒙古纪检监察网( www.nmgjjjc.gov.cn),到“五一期间‘四风’举报专栏”举报。微信举报:通过微信搜索“nmgjjjc”添加“内蒙古纪检监察网”的微信公众号,通过菜单选择“五一举报”或直接留言即可。也可以登录内蒙古纪检监察网的官方网站,扫描二维码添加“内蒙古纪检监察网”的微信公众号。

举报所反映的问题应属于党风政风范围,具体包括:违反政治纪律行为、违反组织纪律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题。不属于上述范围的问题,登陆内蒙古纪检监察网“我要举报”(http://www.12388.gov.cn)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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