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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2016  18:33

  中国气象报通讯员陈健 记者袁长焕报道   近日,黑龙江省气象局与省环保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合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就深入贯彻《“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进一步加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联合部署多项实施措施。

 

  一是加强资料交换与共享。明确了气象探空站观测的垂直温度分布实时数据、专业气象预报产品、逐5日大气污染条件预报、气象卫星遥感产品等气象数据信息和产品,以及全省城市点位环境空气质量实时监测数据、六项大气污染物3日日均分布数值预报产品、区域空气质量24小时形势预报等环保信息数据和产品的共享共用;建立通信网络,强化部门间信息产品处理、接收、传输、交换和分发,视需要联合开发信息交换与预报会商系统。

 

  二是加强日常预报和重污染天气会商。采取现场、电话、视频、集中会商等形式,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与省气象台进一步加强有关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污染源排放规律、强度,沙尘暴、森林火灾、秸秆焚烧等突发排放源,外来传输路径等客观要素的日常预报会商;按照《黑龙江省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视情况启动全省应急预警会商机制,组织重污染天气会商,并做好信息对内报送和对外发布工作。

 

  三是开展空气质量预报技术合作攻关。开展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动态统计预报系统研究和基于数值预报的空气质量预报系统研究;运用统计学方法和数值模型深入分析气象条件对于污染水平的影响,获得城市污染成因方面信息;提供气象模拟、源排放输入、污染物传输扩散及化学过程模拟、空气质量评级等预报产品,模拟区域覆盖东北三省、内蒙古地区和俄罗斯远东地区,格点分辨率精确到9公里。

 

  《通知》明确了气象与环保深化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合作有关组织协调、机制保障、责任落实、项目申报、人才与技术支撑等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