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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2016 20:06
本文来源: 气象
中国气象报记者孙彦报道 8月1日,山东省气象局印发《石岛海洋气象广播电台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对该电台的产品内容制作、播出时间和频次进行了统一规范,确立了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业务服务流程。
《规定》明确,根据海洋气象服务需求,按照属地化服务的原则,石岛海洋气象广播电台播出的内容及海域划分包括:中央气象台发布的渤海、渤海海峡、黄海北部海域、黄海中部的重大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产品,山东海洋气象台发布的海上预报、预警,山东各市海洋气象台发布的海上预报预警。《规定》还规范了播出时间和频次。其中常规播出为每天8时20分、11时20分、17时20分和20时40分,共4次,使用标准播音语速播出,将产品全部播完后再重复一次,播完为止。当相关部门发布预警、应急信息时,可立即安排加密播出。加密播出内容一般重复三遍。
记者从山东省气象局应急与减灾处了解到,石岛海洋气象广播电台是由中国气象局主办,山东省气象局承办的国家级海洋气象广播电台,归属威海市气象局直接管理,由石岛气象台负责日常管理。石岛海洋广播电台是我国首个国家级大功率海洋气象广播电台,电台于2009年4月3日正式开播,并于2013年进行技术改造,信号接收距离达2500公里。我国渤海、黄海、东海、南海北部及日本海等海域上加装接收设备的船只,均可清晰接收石岛电台发布的海洋天气预警信号,并实现海陆之间数字信息、语音双向传输功能。电台于2014年纳入山东省政府海上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和海上安全预警建设工作。此次石岛海洋气象广播电台业务服务规范的制定,将增强发布的预警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建立健全保障电台持续发展长效机制,保障海上交通运输、渔业捕捞、国防建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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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2016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