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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2016  09:33

  2016年4月,宁波成功入选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宁波市气象局作为创建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高度重视,多举措参与到海绵城市试点工作。

  宁波市局参与制定《宁波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开展宁波市年综合径流系数、日降雨强度、年降雨量等数据测算。加强监测,根据海绵城市建设需要,及时精准完成气象监测任务。气象部门做好主城区(三江片、镇海区、北仑区)暴雨强度公式修订,为科学规划城市排水管道、防范城市内涝做提供技术支撑,积极开展城市内涝风险预报预警,在强降水时确保市区易积涝点的及时疏通。开展城市热岛监测研究,为海绵城市提供地表特征分布。加强人影能力建设,适时启动增雨作业,缓解旱情。

  据悉,海绵城市是一种形象的表述,国际通用术语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核心任务是提高对降水的渗透、调蓄、净化、利用和排放能力,在“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气象部门的作用不可或缺。根据宁波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到2020年,建成区25%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目标要求;到2030年,建成区8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目标要求。

  (责任编辑:包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