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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2016  23:32

  8月19日,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全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水平及科学化作业能力。《通知》从组织领导、安全监管、人影发展规划、主体责任等方面,对各旗县市区政府、各级公安机关、各级安监部门、各级气象部门以及苏木乡镇政府人影工作职责进行明确。同时,《通知》要求要切实加强人影基础设施建设,严格从业人员管理,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着力推动乌兰察布人影现代化建设和人影事业科学持续发展。 (康永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