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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2016  18:02

  近日由乌海市应急办和乌海气象局牵头起草的《乌海市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经过与国土、民政、安监、环保、地震、水利、农牧业、林业、公安、交通、通信、经信、住建等部门反复沟通和意见征求,已正式提交市政府审定,不日即将印发。

  管理办法共五章27条,从职责与义务、流程与审批、保障与支持、追责与处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办法明确“在乌海市气象信息发布中心的基础上组建成立乌海市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另外明确了四大类突发公共事件具体发布单位。

  该办法的出台对国突系统与各相关部门的对接和业务化应用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同时也将国突预警发布中心的建设推上日程,届时乌海市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气象现代化建设必将进入一个新阶段。(业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