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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报通报员查日报道 日前,西藏自治区气象局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通知,对全区建设工程防雷许可、防雷单位资质许可、强化建设工程防雷安全监管等工作进行了正式划转,明确和落实相关责任,保障建设工程防雷安全。
通知明确规定,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的改革要求,整合全区部分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将气象部门承担的全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许可,整合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统一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监管。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仍由气象部门负责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清理规范防雷单位资质许可。取消气象部门对防雷专业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许可。新(改、扩)建工程防雷的设计、施工,由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降低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准入门槛,全面开放防雷装置检测市场,允许企事业单位申请防雷检测资质,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防雷技术服务,促进防雷减灾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通知要求,全区各级气象部门、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按照《决定》和通知要求,切实担负起建设工程防雷许可,严格执行取消防雷单位资质许可的规定。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履行建设工程防雷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明确和落实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以及业主单位等在防雷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监管职责和主体责任,切实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要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加强相互配合,完善标准规范和工作流程,会同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督促相关行业将防雷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落实各项防雷安全措施。全区各级气象部门要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做好雷电监测、预报预警、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防雷科普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