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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2016  10:35

  日前,广东省气象局对台风“海马”影响期间检查全省各级电视台传播当地发布的停课信号的情况形成检查结果并发布公告。省气象局表示,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规定,台风黄色、橙色、红色和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均为停课信号,各级电视台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做好气象预警信号特别是停课信号的传播工作。

  公告显示,台风“海马”影响期间,全省共有51个市县气象台发布了停课信号,除了4个县没有电视台外,省气象局对47个市县电视频道和1个省级电视频道传播当地气象台发布的停课信号情况进行了检查,包括是否传播、是否持续显示图标、是否通过字幕形式传播预警、是否滚动播出台风最新情况、是否滚动播出停课等防御指引,共5方面要求。其中广东电视台和广州、番禺、深圳等共20家电视台均符合上述5项要求。

  “检查表明,大部分电视台在15分钟内及时传播了停课信号,但是传播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不能完全符合《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要求”省气象局相关负责人同时指出,一是未传播。从化区、南澳县电视台没有与当地气象部门建立传播气象预警信号的工作机制,没有传播停课信号。

  二是不规范。近一半电视台不能做到既显示图标又播发字幕形式传播停课信号,其中有14个电视台只显示图标不播发字幕,有6个电视台只播发字幕不显示图标。

  三是缺少台风最新情况和防御指引。有20个电视台没有播出台风最新情况,公众无法通过电视获取台风位置、强度及风雨影响等更多信息;有17家(占36%)电视台没有滚动播出停课停工、渔船回港避风等防御指引,没有诠释好停课信号“发令枪”意义。

  省气象局公共服务监督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级电视台应当与当地气象台建立获取最新气象预警信号机制,准确、及时、无偿地向公众传播气象预警信号。在播发气象预警信号时,应当在电视屏幕持续显示相应等级的预警信号图标,并以字幕形式播发预警内容。停课信号生效后,各级电视台还应当同时不间断滚动播出气象台站监测到的台风、暴雨最新情况和停课停工等防御指引。省气象局在此前组织对APP、网站、电视台等渠道传播气象预警信号质量评估后,接下来还将继续依法依规对公共媒体传播天气预报、预警信号等气象信息进行常态化的监督管理。

  (责任编辑: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