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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2.2016  11:04

  中国气象报通讯员崔振雷报道 近日,天津市民政局印发《天津市救助管理工作突发事件预警与应急处置预案》,首次将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作为社会救助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

 

  预案按照不同气象灾害的影响范围及强弱程度等,对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进行划分归类,分为特大突发事件(一级)、重大突发事件(二级)以及一般突发事件(三级),并以此作为社会救助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气象部门一旦发布相关气象灾害预警,市民政局以及各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站立即进入紧急应对状态,按照《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调集人员、物资、设施等参加应急处置工作,对弱势群体等开展帮扶救助,确保受助人员生命安全。

 

  此外,为确保社会救助工作及时有效开展,市气象局将全市所有社会救助站管理人员的手机号码纳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群组,第一时间向其发布气象预报及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为及时开展社会救助应急工作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