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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2017  14:36

  2月28日,赤峰市市长孟宪东主持召开市政府2017年第2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赤峰市安全生产职权清单》(下称《清单》),《清单》明确了包括市气象局在内的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清单》明确:市气象局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三方面的具体职权:一是为安全生产预防控制和应急救援提供气象服务保障;二是履行雷电灾害安全防御的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做好防雷设施安全检查及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检测;三是监督管理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安全生产。

  按照此次会议精神,赤峰市气象局将根据《清单》要求,肩负起全市气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管理职责;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抓好抓实,提高气象行业安全生产水平;承担起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关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工作;进一步制定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同时,将《清单》中职权内容做为本年度市县两级气象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重点工作开展落实。(才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