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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2017  10:33

  3月10日,乌海市委常委、副市长陈文库代表市政府与市属三区签订了2017年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目标责任状。

  责任状从目标责任、责任期限、奖惩措施三个大项10个小项明确了各区政府在落实年度气象防灾减灾工目标的具体职责。

  目标要求各区政府严格落实气象安全生产工作;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指挥机制;将气象灾害防御保障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落实气象现代化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强化人工影响天气管理;颁布实施气象探测环境专项保护规划;城乡建设规划要进行气候适应性论证与评价;实现行业气象观测数据汇交共享。(田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