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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8.2017  09:12

  中国气象报记者张晓晨报道 近日,浙江省发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清新空气(负氧离子)监测及网络体系建设的通知》,在全国率先开展清新空气(负氧离子)监测发布体系建设。气象部门作为此项工作的技术支撑牵头部门,负责监测技术、站网布设和建设规范、质控要求、数据传输等全省统一的监测技术及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推进负氧离子监测及相关业务服务工作,是全省气象部门践行“两山”理论、建设美丽浙江的具体工作抓手,是主动接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开展融入性气象服务的重要举措。浙江省气象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浙江省清新空气(负氧离子)监测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中涉及气象相关工作的落实。近期,省局将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全省气象部门推进工作实施方案,为各地开展工作提供指导意见;加快站位勘验工作,完善、建设负氧离子气象基本站,并制定基本站负氧离子站位布设和建设规范;加强技术咨询,编制空气负氧离子监测设备技术规范、校准及运行维护规范;加强与环保、旅游、林业、环保等信息监测部门的对接,协力推进相关工作。

  据悉,目前浙江省气象、林业、旅游部门根据各自的行业规范已分别开展负氧离子监测,建立了监测点位,但监测点位存在分布不均衡、监测技术规范不统一、评价标准缺乏的情况,尚不能准确反映全省清新空气现状。根据《通知》要求,浙江省将按照“统一评价标准、统一监测方法、统一布点规范、统一信息发布、统一技术提升”的目标建设方法科学、标准统一的清新空气监测系统,并实现全省清新空气监测站点集成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