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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1.2017  15:59

  中国气象报记者李冬梅 通讯员潘新民报道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实施地方标准《大风预警等级》(DB65/T 4043-2017)。本标准针对新疆的大风天气特点,规定了大风预警等级、铁路行业大风预警等级、高速公路行业大风预警等级、石油行业大风预警等级、农业大风预警等级的划分原则,适用于大风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业务。

  该标准突出了“两个不同”。一是不同行业执行标准不同,例如:普速铁路1级大风预警的标准为风速25.0~29.9米/秒,石油行业1级大风预警的标准为风速10.8~17.1米/秒,农业种植业1级大风预警的标准为风速13.9~17.1米/秒。二是与国家标准《风力等级》不同,本标准使用了17个预警等级,更加切合新疆本地大风天气特点和各部门或行业实际情况。

  该标准是基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规章《自治区大风暴雨暴雪灾害防御办法》,为适应新疆大风灾害预警信息发布而编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