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赚取不义财 终究难逃法制裁

26.02.2015  10:22
 

林业厅政府网2月25日讯  2015年初春,人民沉浸在春节前的喜悦气氛中,但在节前也正是不法分子利用这一机会,非法猎捕贩卖野生动物高发期,巴林右旗森林公安局时刻不放松对猎捕、贩卖野生动物案件查处工作。

2015年2月9日,上午10时许,一则微信进入民警视线,微信发布在巴林右旗微同城网站,微信内容是“大量销售野鸡、野生沙鸡子,有意者请联系”并同时公布手机号以方便联系,民警敏锐感觉到这是一个猎捕野生动物后,要进行销赃的广告,针对这条微信内容和联系电话,民警充分发挥,信息、耳目、眼线作用,用民警的线人与所留电话号码联系,提出购买其所售野生动物并讲好价格,以及购买地点,对方许诺当日下午4点与线人联系交货;但狡猾的嫌疑人不断变换时间、地点,在当日下午6时许,嫌疑人与线人联系将交货地点固定在大板镇内六校东门外;民警随即到达地点设伏,30分钟过去后,嫌疑人称今天不交易了,改在第二天早晨,民警感觉到嫌疑人不会就这样收手,所以决定在现场继续守候,10分钟后一辆白色皮卡车进入设伏地点,车辆时快时慢,在线人停放的车辆旁停一下即调头驶向镇内,民警悄无声息驾驶民用车尾随其后,以寻找适当地点、机会对此车进行检查,跟踪至大板镇巴林路东侧新华书店楼下,嫌疑人停车后,民警迅速上前盘查嫌疑人所开车辆,在后座上发现一红盖、白箱体,大概有0.5立方米容积车载箱,打开后,发现有野生动物死体;立即将嫌疑人和车辆带至局机关询问,经勘查发现有野生动物死体19只,其中:斑翅山鹑死体15只、环颈雉死体4只,违法嫌疑人刘某,系大板镇居住,经询问刘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森林公安局依法对刘某做出行政处罚。(王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