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赛罕区通报2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07.08.2017  18:37

   1、黄合少镇添密梁村党支部书记云和平、村委会主任戈忠恒违规处置村集体收入问题。 2003年至2012年,云和平、戈忠恒在出租、出售村集体土地、资产时,采取不入账、抵顶工程款等方式,先后多次违规开支村集体收入,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嘎查村财务管理条例》等有关财务规定。2017年7月20日赛罕区纪委给予云和平、戈忠恒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金河镇舍必崖村原村委会主任云红红、报账员刘换换等人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问题。 2010年10月,在明知本村村民乔某通过抢打机井的方式骗取国家补偿款的情况下,时任金河镇舍必崖村村委会主任云红红在乔某的机井补偿协议上签字,并召开舍必崖村“两委会”讨论私人机井补偿款发放事宜。后云红红、刘换换在金河镇核算中心报账单上签字,并通过其经营的绿禾源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账户为乔某出具现金支票,便于领取机井补偿款。云红红、刘换换与乔某等人合伙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36.86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贪污。2017年7月20日赛罕区纪委给予云红红、刘换换开除党籍处分。

[责任编辑 哈丽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