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购物出门时摔伤续:涉事商场无照经营?

16.05.2016  09:52

  4月19日,北方新报刊发《老人购物出门时摔伤,商场不担责?》,报道了包头市九原区张女士的母亲4月12日下午在九原区彩虹酷美天地连锁服饰商场购物时,被弹回来的商场大门拍倒摔伤一事。老人从摔倒到家属赶到商场期间,没有一名工作人员上前问询情况。张女士找到一位姓史的店长商谈解决办法。史店长表示,老人是被风吹弹回来的大门拍倒受伤,商场不负责任。张女士认为,她母亲是在商场消费后被商场大门拍倒摔伤的,而且人也倒在了商场里,商场应该承担责任,支付她母亲的医疗费用。随后,记者找到史店长,要求采访总经理。史店长却说,商场总经理不接受记者采访,如有异议,家属可以到法院起诉。

  5月4日,张女士再次联系到记者反映,她母亲摔伤后,商场不闻不问,工商部门介入调查调解,商场总经理始终没有露面。

  张女士告诉记者,4月15日,她拨打了包头市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沙河监督管理所(以下简称沙河所)负责调查调解此事。随后,张女士给记者出示了商场方面给沙河所出具的情况说明,主要内容为:“彩虹酷美天地连锁服饰商场总经理认为,老人碰门摔伤,商场不知实情,作为高龄老人没有自控能力,应有家人陪同逛商场。家属找商场负责没有任何理由,商场也无法给出解释。”

  5月3日,张女士拿到了沙河所出具的投诉处理单,调解结果为未达成调解协议。调解情况为,经过工作人员调查调解,被投诉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并出具了相关不承担赔偿责任的说明。调查调解过程中始终未见商家负责人。调解未达成协议,建议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同时,张女士给记者出示了九原区彩虹酷美天地连锁服饰商场给沙河所用于调查提供的营业执照,企业名称一栏写的是包头市彩虹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店。张女士提出,为什么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与彩虹酷美天地连锁服饰不符?难道包头市彩虹超市有限责任公司与彩虹酷美天地连锁服饰是一家公司?

  5月6日15时,记者和张女士来到包头市彩虹超市有限责任公司了解情况,后勤保障部的李经理接待了记者,她了解情况后表示,包头市彩虹超市有限责任公司两年前把九原区黄金店转租给彩虹酷美天地连锁服饰。包头市彩虹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店的营业执照已于2015年12月2日注销了。李经理表示,我们公司和彩虹酷美天地连锁服饰没有关系。她给记者出示了营业执照注销登记通知书,主要内容为:“经审查,提交的包头市彩虹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店注销登记申请,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准予注销登记。”

  为什么彩虹酷美天地连锁服饰给沙河所提供已经注销的营业执照呢?彩虹酷美天地连锁服饰商场是否涉嫌无照经营?记者和张女士来到九原区行政服务大厅,在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在那里的企业登记科查到,包头市注册登记的企业里,没有彩虹酷美天地连锁服饰。

  5月9日,记者采访了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该商场的沙河市场监督管理所康所长,就彩虹酷美天地连锁服饰提供注销的营业执照问题,康所长表示,他们会进行立案调查,如果该商场确实无照经营,该所会对商场的经营者进行行政处罚,勒令商场停业,进行罚款,要求经营者补办营业执照。康所长说,商场营业执照问题和老人在商场摔伤是两回事,老人摔伤一事还是建议家属走司法程序。(记者周 蕾)

  原标题:老人购物出门时摔伤续:涉事商场无照经营?

[责任编辑 杨文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