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高校工委考核组对内蒙古大学领导班子进行考核

21.04.2015  10:59

  日前,自治区党委高校工委考核组对内蒙古大学领导班子及成员2014年度工作实绩进行了考核。

  考核组组长、自治区党委高校工委书记、教育厅厅长、党组书记侯元主持考核工作并作重要讲话。侯元厅长指出,这次考核是在全区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十三次全委会议精神,全面适应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在新的起点上谋划自治区新发展的关键时刻进行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侯元强调,要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做好年度考核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全区高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立足区情实际,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完善高等教育发展新思路,创新高等教育发展新举措,进一步开创了全区高等教育工作新局面。开展年度考核工作,不仅可以全面检验高校一年来的工作成效,也是全面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是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具体举措,是适应和引领教育发展新常态的重要推动力。同时要求,要从严从实,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切实做好“三位一体”年度考核工作,要按照自治区党委“三位一体”综合考核要求,对高校领导班子工作进行综合考评,要全面深入了解高校领导班子整体工作情况,客观公正地评价高校领导班子的工作业绩,被考核院校要积极配合好这次考核工作。

  该校党委书记朱炳文代表学校领导班子从学校年度工作、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三个方面对2014年学校工作作了总结报告。朱炳文指出,2014年学校办学指导思想进一步明确,教学基本建设稳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成效显著;加强了科研制度建设,提高了科研管理水平,加强了科研创新工作,加大了科研投入力度,坚持需求导向,促进科研服务社会和人才培养质量提高;推进了校园信息化建设,确保了校园网络安全;坚持“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稳定工作主体责任,建立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直接抓,全体师生共同参与管理的责任体制,把安全稳定工作作为评价总体工作的重要事项列入各单位、各部门年终考核内容,严格执行了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加强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毕业生就业工作和学生资助工作。学校在党的建设方面,做好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深入实施了人才强校战略,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了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在领导班子建设方面,加强了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和完善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全面提高了办学治校能力。同时指出,2014年学校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召开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与各二级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出台了《内蒙古大学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我校监督工作由过程监督向对主责单位履职监督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