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驾驶员考试中心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03.11.2016  14:31

                2016年10月28日,公安部下发《公安部关于命名“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决定》(公发〔2016〕9号)文件,命名了新一轮“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驾驶员考试中心名列其中,全国共有四个车驾管部门获此称号,是我区被命名的唯一一家车驾管窗口单位。
近年来,呼和浩特市交管支队驾驶员考试中心以适应首府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迅速增长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需求为切入点,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8号)文件精神,紧紧抓住深化公安改革和加强四项建设的有利时机,围绕“思路要改革,手段要创新,效果要提升”的工作目标,以科技应用为先导,从规范驾考各个环节入手,全力加强驾驶人考试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提高驾考服务管理水平,取得显著成效。
                一、加强制度建设,深入开展法制教育,队伍执法水平全面提升。一是建立健全法制学习制度,通过领导干部“带、帮、助”的方式,刚性落实集中学习及个人自学的要求,  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习,  人人参与学习的良好氛围。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学习教育工作。通过开展学习交流会、专题研讨会、岗位业务技能培训、法制知识竞赛、观看警示教育片、走进先进单位观摩学习,邀请专家对中心执法档案规范化建设、执法程序、执法记录仪的使用管理、邀请内蒙古党校教授开展专题法制讲座、邀请内蒙古检察院以职务犯罪典型案例进行分析点评、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等活动,进一步统一全员思想认识,打牢了驾考民警执法为民思想根基。
                二、强化窗口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事透明度。  按照《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规定》的标准,大力加强服务窗口的规范化建设,努力向“办事方便、程序透明、廉洁高效、严格公正”的服务型考试中心目标迈进。  一是加强办公环境建设,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二是规范民警言行举止,保持警容严整;三是窗口统一使用文明用语等,说好每一句话,接待好每一名群众。四是加大力度打击非法中介,净化办公场所秩序,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紧密联系群众,不断优化服务举措,做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工作。一是全面推行互联网自主预约考试,减少考试预约人为因素。二是开通互联网“淘帮办”业务,方便群众足不出户办理各科目补考费缴纳业务。三是开通互联网“网上评警”专栏,广泛听取意见及建议,接受举报和投诉。四是下放考试权限,为群众提供“家门口”服务。
                四、严格规范执法,严把考试关。  一是按照公安部139号令及《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的要求,细化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实行定岗定责,定期进行岗位轮换,形成有效监督制约机制。二是严把驾驶人报名审核及驾驶证申领人档案管理关。三是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加大考试监管力度,确保考试工作更加严谨、规范、公开、公正、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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